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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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大雪初晴。

简耀躺在刑警队的沙发上,身上盖着一床印有龙猫卡通图案的棉被,正蒙头呼呼大睡。墙上的石英钟足足敲了八下也没有把他叫醒。昨晚的案情分析会一直开到凌晨三点,按照常规,单身汉简耀就在这儿对付了一夜。这是一个思绪乱飞的夜晚,一直到清早,他才入睡。

在昨晚的会议上,简耀之前提出的一个疑点得到了验证:暖气管道果然被人做了手脚。

“简耀分析得很对,”负责查看暖气管道的李诗诗看了一眼简耀,“我查过了,通暖气当天所有的管道都是正常的,除了其中一条。那一条的出水口被人塞了一大包血浆,因此,只有从那条暖气管里出来的水才会呈鲜红色。”

“那到底是哪一条暖气管呢?”预备刑警小蔡一脸茫然。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谁报的案谁的暖气管就有问题呗。”方磊说道。

“报……报案人联……联系上了吗?”简耀问。

“还没有。只知道他叫华镜,地址是……”李诗诗看了眼案情笔录,“73号楼1101……”

简耀想起昨晚离开伍仟家时,对面房门上的猫眼。

“简耀,”柳队长这时发话了,“明天一早,你去会会这个华镜。”

简耀点点头,脑子已经开始活动起来。为什么单单这个华镜家的暖气管里能看到鲜血?莫非凶手是有意让他看到的?而他就住在伍仟家对面,与这起案件又会有什么关联?最后,他想起了那把银色的枪。

“柳队……我……”

不知道为什么,简耀的嘴突然说不出话来了。糟糕的结巴症仿佛一个知晓一切却故意捣蛋的小恶魔,通常会在关键时刻跳出来拽住他的舌头,迅速打个结,让他有苦难言。

“我……”

柳队长盯着他等了一会儿,终于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

“有事儿明天再说。我赶着回去。”

简耀懊恼地看着众人散去,把丢枪的事实吞进了肚子。

“喂,小屁孩,起来了!”

方磊刚走进办公室,就用皮鞋脚尖用力踢了踢沙发,语气里尽是不满。他昨晚也同样参加了会议,回到家已经是三点半了,现在照样精神抖擞。他见简耀依然一动不动,顿时火冒三丈,一把将盖在后者身上的棉被掀到了地上。简耀一翻身坐了起来,两眼呆滞,口水横流,仍处于似梦非梦之间。

这帮废物大学生!

中专学历、自认为是实战派的方磊对简耀这样的大学生心存偏见,进而对所有的大学生都没有好感,认为如今的年轻一代都是病秧子,都是脑袋空空、不问世事、只关心娱乐八卦和网络奇闻逸事的废物。因此,他对自己正在读初中的女儿寄予厚望,希望她别像其他孩子一样沉迷手机和网络,好好读书,成为一名品学兼优好学生。

在卫生间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之后,简耀总算清醒了过来。镜子里那张帅气的脸上透着无限的焦虑。还要等尸检报告出来。按照目前收集的证据来看,无法断定锅炉里的死者是谁,可能是伍仟(因为那张身份证),也可能不是。化验科正在依据从伍仟家里搜集的DNA样本与死尸作比对,但即便如此,谁又能保证在伍仟家里搜集到的那些毛发皮屑就是伍仟本人的呢?

另外,那些从伍仟房间里找到的金银珠宝又是怎么回事?现在基本可以确认,这些珠宝就是几个月前被劫的那一批,可为什么会出现在伍仟的家里?

还有那把枪……还好不是自己的枪被抢……糟糕,我的枪呢?

简耀往腰间一摸,发现连同皮套和枪都不在了。简耀急忙转身,刚想走,被人拦住了去路。

“去哪儿?”方磊问。

“别……别闹……快让开。”

“是不是在找这个?”

方磊拎着枪套在简耀面前得意地晃了晃,简耀一把夺了过去,迅速套在了自己腰间的皮带上。

“小心点,别乱放,这玩意儿丢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简耀也不说话,赶紧走开了。身后还传来方磊的声音:

“喂,也不说声谢谢,你们大学里没教礼貌课吗?”

简耀一直走到刑警队门口,心还在咚咚直跳,感觉像做了坏事一般。不行,这事得早点向队长汇报,否则麻烦会越来越大。

昨晚的发现既在意料之中,也有些出乎意料。他必须换一换脑子,整理一下头绪。来到大街上,简耀的心情才逐渐舒展开来。经过一夜的风雪,雾霾好歹散去了一些,地上积了厚厚一层白色,树上和屋顶上一片白茫,人也跟着开阔起来。

他沿着小区外围转悠着。那些准备去市区上班的居民已经在车站排起了长长的队伍,看上去井然有序,然而当一辆715路公交车远远出现在街角后,队伍开始骚动起来,接着扭成了一条蚯蚓。随着汽车进站,蚯蚓瞬间崩散成一群蚂蚁,争先恐后地朝车门挤去。

简耀从他们身后绕过,经过一排早餐摊,基本都是推着三轮车的无证小贩,夫妻档为主,有的摊煎饼果子,有的做肉夹馍,还有的会撑开几张随车携带的折叠桌椅,卖点热气腾腾的米粥和豆浆。他们并不惧怕像简耀这样的警察,甚至连真正的城管也不怕,只要每个月乖乖交上两百块的“租位费”就能保你无忧。这些都不是简耀的目的地,现在,他只想要一杯温热的珍珠奶茶。

“简警官,早啊,还是老样子?”做奶茶的老头笑容可掬,精神抖擞。据说他每天早上八点准时开店,晚上八点准时关门,已经开了十多年了,天天如此,雷打不动。这家店里外只有这老头一人打理,从不见帮手或亲人。

“嗯,半糖,多……多点……珍珠。”

“好咧。”

在等待珍珠奶茶的过程中,简耀突然看见那个昨天在锅炉房拿摄像机拍摄的中年男子从T小区里走出去。只见他背着摄影包,迅速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国产小轿车离开了。简耀记下了那辆车的车牌号码:寒A-57345。

在回刑警队的路上,刚才那个背着摄像包的中年男人总出现在脑海中。他是一个记者吗?为什么三番两次出现在这里?是碰巧也住在这个小区?十分钟后,当他跨进刑警队大门时,发现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会议室里,气氛很凝重。队长站在台上正说着话,只见他腰板笔直,一脸严肃,平静的话语中透着极强的震慑力。

“我1987年加入警队;1992年破获了新街口黄金大劫案;1995年与三名手持枪械的黑帮在街头对战,打死一个,打伤两个;2001年亲手抓捕了本市最大的毒贩头子,这孙子现在还在牢里面……我一步步走到今天,坐上这个位置,凭的是敢于直面罪犯的信心和勇气。可以说,我从警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情!他挑战的不仅是法律和整个警队,也是挑战我本人……”

“什……什么事?”简耀偷偷问旁边的同事。

“战书。”同事指了指台侧的信息板,上面贴着一张纸。

原来,就在他离开的这一小会儿,一名快递员给队长送来一份快递。队长拆开后刚看了一眼就气炸了。那是一张A4打印纸。现在,这张被所有警队同仁都看作是“战书”的纸就贴在平时用来分析案情的信息板上,内容一目了然,如下:

三天,五命,清洗冷漠,沸腾人心。

“队长,我觉得您也不必与这罪犯置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少扯淡!”柳队长没等方磊把话说完,继续说,“我今天把话撂这儿了,简耀,方磊,你们都给听好了,这孙子不说三天吗,我也给你们三天,三天之内,谁先破案,谁以后就是刑侦队副队长!”

“好啊。”方磊挺了挺胸膛。

“五……五命?现在死……死了一个?”

简耀的话一出口,大家顿时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往下接。

这时,电话铃及时响起,一名警员拿起电话,听了十几秒后,神情严峻地缓缓挂上听筒。

“现在是两个了。”

回到昨天。

自从因锅炉里发现死尸而导致整个社区停暖以来,一些居民就不断给暖气公司打电话,要求尽快恢复供暖。有位大爷甚至在电话里威胁受理投诉的客服小姑娘说,如果在晚上八点之前不把锅炉重新烧起来,他将带领本小区的大爷大妈们集体去暖气公司门口静坐抗议。

“到时候你们就惨了。”大爷充满自信地说道。

暖气公司自然犯不着跟居民较劲,事实上,在傍晚六点左右,当许多居民站在厨房里准备晚饭时,就能透过窗户看见一股股白色的蒸汽从锅炉房顶上的烟囱冒了出来。到了八点,小区里绝大多数的屋子都暖和了起来。

菲菲起初穿了一件羽绒袄,后来屋内的温度逐渐升高后,她开始脱掉外套,换上一身性感的、夸张的皮质情趣内衣。按照平常的习惯,她要到晚上十点之后才开始接客,但今天这位客人却把时间提早了一个小时,并且十分豪爽地把钱通过微信提前转了过来。没有人跟钱过不去,她想。

她的本名当然不叫菲菲,但因为喜欢听王菲的歌,于是就给自己取了这么一个名字,用的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也许下次换一个地方,她会换另一个名字。谁在乎这个呢。

但话说回来,她或许不会再换地方了。她今年三十二岁,对于这一行来说,没什么发展前途了,又何必再折腾呢?她十七岁出来做,到如今整整做了十五年。十五年了,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雏儿变成了经验丰富的老娘们儿(她经常这样称呼自己),真是值得感慨一番。

一开始,她只是想逃离。由于受不了继母的打骂,她离家出走,晃晃悠悠来到这里。身上偷偷带出来的钱很快就花光了,无依无靠,差点冻死街头。一个男人“收留”了自己一晚。在一家破宾馆里,男人粗暴地夺走了她的贞操,并羞愧地留下了一笔钱,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件事给她的启发是,只要能活下去,只要不回那个地狱一般的家,做什么她都愿意,哪怕出卖自己的肉体。她在T小区的居民楼里租了房,半明半暗地做起了皮肉生意。

开头的那几年,她几乎什么不堪的事都经历过。无聊变态的嫖客、勒索嫖资的地头蛇、上了床不给钱的地痞无赖……在这个过程中,她逐渐认识到了世界的残酷和黑暗,为了保护自己,她也慢慢学着变得麻木无情。

但生活就是这样,即便你把自己伪装得再无情,当真情出现的时候依然无法抵抗。她恋爱了,爱上了一个混混。很不幸,这个混混和天底下所有的混混没什么两样,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他把菲菲骗到了深圳,与其他姑娘关在一起,然后给她们每人一台带有摄像头的电脑,一副耳麦和几块根本无法遮住身体的布料,让她们向电脑另一端根本看不见面孔和表情的顾客搔首弄姿,展示器官。

按道理,这份工作比菲菲之前做的要轻松不少,毕竟只是表演,不用真的发生肉体接触。但菲菲却时刻有想死的冲动。一方面是因为在这里完全没有人身自由,除了几平方米的表演隔间,她哪儿都不能去,吃饭睡觉上厕所全部都在这里解决;另一方面是因为爱情的破灭,她至今仍不能接受自己人生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就被摁死在了情感的泥潭里。对于她而言,初恋就是绝恋,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

因为公安部门的扫黄打非行动,她被拯救了。在拘留队里蹲了三天被释放后,她离开了深圳回到寒城T小区,不知道为什么,她对这里有故乡的感觉。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心如死灰。

事实上,今天是她三十二岁的生日。早上,她起得很晚,然后下楼去吃了一碗寿面。回到家,她发现刚来的暖气停了,不由得感到十分寒冷,于是躲进被窝里,披上羽绒服,用手机看起了韩剧。

到了下午时分,在剧中煽情片段的渲染下,她突然感到一阵孤独——自从入冬以来,她的孤独感就越来越强。犹豫了很长时间,她还是没给老家的父亲拨个电话。这么多年她一次也没回去过,但又鬼使神差地从一个嫖客老乡那里获得了电话号码。她恨父亲,恨他的第二任妻子和孩子,这辈子也不想再见到他。去他妈的。

可是到了晚上吃蛋糕的时候(她给自己买了一小块提拉米苏,然后在上面点了一根蜡烛),她还是忍不住哭了。她默默许愿,做完今天这一单就金盆洗手。这些年她也攒了不少钱,她计划先把现在租的房子买下来,然后用剩下来的钱开一家洗衣房,简简单单地过完这一辈子。最近有个男人一直在追求她,她知道自己并不爱他,但也许跟一个爱自己的人生活要比跟一个自己爱的人生活更幸福。谁知道呢?

到了九点整,她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

打开门,客人的穿着打扮和年龄令她有点吃惊,短袖,光头,二十岁上下,健壮如牛。

“你不冷吗?”她随口问了一句。

男人微微一笑,算是回答。

不喜欢说话那就少说点,客人就是上帝,何况他已经付过钱了。她想,我只要表现出足够的职业精神就行了,很快就会结束的。

然后,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男人的大手已经掐住了她的喉咙。

大手的力量大得惊人,手指像老虎钳一样一寸一寸收拢,完全控制住了她的声线,导致她根本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她感到绝望极了,毫无挣扎抵抗的余地,只能任由光明连同未来美好的憧憬在视线中越来越暗淡,直至完全消失不见。

有那么一瞬间,她清楚听见了自己喉管断裂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