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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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耀缓缓苏醒过来,头痛欲裂。

四周一团漆黑,阴冷干燥,如同冰窖。这是哪儿?我怎么会在这儿?他挣扎着站起来,扶着墙,深吸了几口气,然后依据窗外透进来的微弱光线,观察自己所处的环境。他想起来了,这里还是伍仟的卧室。他被袭击了。他摸索着,按下电源开关。

那些珠宝首饰仍洒落在地上,其他陈设基本没有变化。只是墙边的那台CD机不再播放音乐,而是吐露着长长的“舌头”,上面空荡荡的——卡槽里的碟被人取走了。他捡起地上的手机,看了看时间。昏迷了不到半小时。他打电话请求支援,然后转身走出房门。

隔壁的房间门开着,里面亮着灯。他有点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选择这扇门。犹豫了一下,他走了进去,开始认真打量。

这间屋子比隔壁那间显得更简约,除了一个宠物的窝(应该是之前那只黑猫的)、一个黑色塑料猫食盆和一小袋国产猫粮之外,什么也没有。房间的窗户是关着的,没有窗帘,简耀走到窗边朝外看去,夜色低沉,对面的居民楼里灯火通明,由于楼间距较小,即便是在雾霾天,也能看到一些家庭此时此刻的情景。往下看,不远处有几辆警车闪烁着蓝红亮光飘摇而至。

袭击自己的人应该就是凶手。杀人、抢劫、袭警,这些罪名加在一起够他吃枪子儿的了。等等,不对,那些珠宝还在地上……也许杀人和抢劫不是同一个人所为。也许……一思考,他的头又开始疼痛起来。这时候如果有杯热乎乎的珍珠奶茶该多好。

简耀用手拍拍后颈部,转身往客厅走,突然那种极为强烈的恐惧感再次袭上心头。他猛地抬起手,摸向自己的后腰处。刚摸到枪柄,他的心就放下了一半。要是枪被抢走就太可怕了,还好……可就在一瞬间,他愣住了。

糟糕!

他迅速跑回之前遇袭的那间屋子,果然,那把银色的枪被拿走了。

完蛋了。简耀仿佛看到一个杀人狂拿着手枪在闹市区疯狂射击无辜群众的画面。他开始意识到因为自己的不谨慎,造成的后果有多么严重,虽然这枪原本就是凶手的,持枪杀人的可能性一直存在,但至少刚才自己有机会把这种可能性彻底封杀。长久以来,简耀自认为是一个有道德洁癖的人,他可以被停职处分,甚至可以遇袭丧命,但绝不允许自己成为罪恶的帮凶。因为自己的失职导致罪恶行为的扩大,按照他的逻辑,自己就是帮凶,至少是间接帮凶。现在必须在凶手使用枪械犯案之前把他抓住,否则简耀一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

这时,楼道里响起了繁乱的脚步声。

同事们到了。简耀仅仅犹豫了半秒钟,就作了决定。无论如何,如此重大的问题还是应该尽快上报,否则一旦出了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想到这儿,一队全副武装的警察冲了进来。

“在哪儿呢?”

为首的是正是简耀有所忌惮的那个大个子。他叫方磊,四十出头,声若洪钟,虎虎生风,进门后也不搭理简耀,风卷残云地里里外外搜索起来。方磊是刑警队出了名的“硬汉”。“硬汉”是一种夸奖的说法,另一种不太好听的说法是崇尚武力解决问题的人。他曾因刑讯逼供一名强奸犯而被举报,遭受了严重处分,从此他在公安系统内的上升通道完全关闭了,在职十几年依然是一名小刑警。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好说,偏偏他非常看不上入职才三年就得到重用的年轻小伙子简耀。他认为简耀这种小帅哥根本不适合当警察,除了会玩点什么高科技,谈点什么现代刑侦观念,狗屁都不是。他坚信这帮号称接受了最先进理论教育又羸弱不堪的大学生根本不配当警察,而真正与罪犯作斗争还是得靠拳头。

因此,队里每次开案件侦查会议,他总是喜欢呛怼简耀的观点。有时候是真不认同,有时候则仅仅是想摆一摆老资格。反正不能让“小屁孩”踩在老子头上。

“人呢?”方磊从里屋出来,语气中有质问的成分。

“跑了。”

“跑了?!你……”

方磊刚想发火,简耀已经走到了一边,提醒采集证物的同事别忘了拿走麦当劳袋子里的票据。他现在实在没心情跟方磊斗嘴。

“小屁孩,”方磊走到简耀身边,掏出一支烟塞在嘴里,准备点上,“我看啊,这起案子你还是别跟了,免得丢人。”

简耀一把拔走方磊嘴上的烟,揉成团,然后塞进方磊上衣的口袋里。

“这是案……案发……现场。”简耀面无表情地说。

“嘿——”

方磊刚要来劲,简耀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不顾方磊走到一边,开始接听。电话是刑侦队柳队长打来的,让他和方磊迅速回局里开紧急会议,商讨这起大案的应对措施。

“我倒是想让队长给点评一下,一个警察连嫌疑犯都看不住到底丢不丢人。”方磊讥讽道。

简耀一言不发,朝门口走去。方磊交代同事们继续搜查,也跟了上来。在走廊里,简耀无意中瞟了一眼对门的1101,隐约感觉那扇房门上猫眼的背后有一只眼睛正盯着自己。

华镜正站在门后,透过猫眼观察着对门发生的一切。他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能让自己重新找回做新闻的乐趣和尊严。他打算从今天开始,全程拍摄这起凶杀案的侦破过程和细节,以他的专业判断,这将是一部极有可能获得新闻大奖的作品。

现在看来,伍仟有重要嫌疑,而这个嫌疑犯就住在自己家对面,华镜不仅认识他,而且交情还不错。他依稀记得,伍仟是两年前搬回对面的。之所以说是“搬回”,是因为伍仟很多年前就住在这儿,但后来去了南方打工,十年没有再回来,直到他的老母亲去世。

也就是说,在这之前,1104一直住的是一个老大妈,也就是伍仟的母亲。伍母丈夫死得早,儿子又不回来,常年一个人住。她退休前是本地一家中学的英语老师,养老金不多,但足够她一个人颐养天年,所以老人家虽然独居,可日子过得还不错,每天自己买买菜、做做饭,其余时间偶尔写写文章。华镜有一次帮她搬东西,进过她家,屋里收拾得一尘不染,书架上、地上、床头满满都是书,一看就是个文化人的家。她家里养了一只黑猫,平时就在家里蹿来蹿去,陪伴着孤独的老人。她给华镜又是倒茶又是递水果,一点也没有某些独居老人的古怪脾气,可当问到她孩子的事情时,老人家似乎不愿意多聊。

“死了。”她说。

事实上当然没死。不仅没死,还在她临死之前回来了。伍仟是那种沉默寡言、不太好接近的人。他回来后基本就没在家好好待过,早出晚归,似乎很忙的样子。不久,伍仟母亲去世了,他没有操办任何丧事,只是叫殡仪馆的人把老人的遗体抬出去,然后把骨灰撒在了郊外的河里(据他说这是母亲的遗愿)。接着,在一个光线暗淡的下午,他找来几个收破烂的,把家里所有的书籍全部当废纸论斤卖掉了。

华镜之所以认为两人交情还不错,是因为有一天傍晚晓楠不在家,他独自一人下楼去吃东西,在一家烧烤店两人不期而遇。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伍仟主动和他打招呼,并邀请他一起撸串喝啤酒。两人从傍晚一直喝到凌晨,一人消灭了一箱燕京,喝得畅快淋漓。伍仟酒量好得惊人,面不改色,除了上了几次厕所。华镜则不然,醉得一塌糊涂,大呕大吐,不省人事。

第二天,从晓楠的嘴里得知,那晚是伍仟送他回的家,而他已经完全不记得当时他们在一起时说了些什么。不过有了这次一起喝酒的经历,以后每次遇见,两人都会点头致意,虽然这两年来,两人遇见的总次数也没超过五次。

现在回想起来,今天下午与伍仟相遇时的情景确实有点不太正常。当时华镜坐电梯上11楼,电梯门打开他刚要出去,伍仟正好从外面进电梯。伍仟戴了顶渔夫帽,帽檐压得很低,看不太清楚脸,但从身材和衣服看应该是他,何况是在11楼。华镜还没来得及和他打招呼,电梯门就合上了。

不管怎样,因为与嫌疑犯住得近,自己有天然的优势可以拍摄到珍贵的画面。华镜将一枚针孔摄像机藏在羽绒服里,然后打开门,拖着毛拖鞋,假装看热闹的,钻进了1104。果然,警察们正忙得不可开交。

“哎,你干什么的?”一个警察连忙跑了过来,把他拦住。

“我住对面的。这怎么啦?”华镜偷偷地调整摄像头的方向,装傻充愣。他看见一个警察正在把大量的金银珠宝装进证物袋里。

“跟你没关系,赶紧回去。”

“我就看看……”

“你走不走?不走我告你妨碍公务了。”警察看样子要动手推搡。

“这就走,这就走。”

华镜嘴上这么说,但还是在屋内拖拖拉拉地转了个圈,然后退了出去。

回到房间,他迅速把拍摄的内容导入电脑。看着屏幕上的进度条一点点移动,他再次想起了伍仟。两年了,这个人就住在自己家对面,有过几次接触,还喝过一次大酒,现在回想起来,居然对他毫无了解。他到底是做什么的?每天早出晚归,但看上去也不像个普通的上班族,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这么大了也没个对象,独来独往,跟他母亲关系似乎也不太好——老人家恨不得他已经死了。

另外,那些珠宝又是怎么回事?跟暖气房的凶杀又有什么关系?之前他猜想伍仟是死者,现在他觉得,伍仟更可能是凶手。

想着这些,华镜开始兴奋起来,觉得这个新闻故事越来越有趣了。要是被他拿到第一手素材,没准会比他当年的获奖作品还要轰动。

“大家等着瞧吧!”

不远处,另一幢居民楼里走出来一个人。他高高的个子,虎背熊腰,光头,上身仅穿了一件紧身黑色短袖T恤,衬托出结实而健硕的肌肉,下半身穿一条阿迪达斯条纹运动裤,以及一双篮球鞋。他的穿着打扮显然与这寒冷的冬夜极不相称,但浑身上下散发的热量足够抵抗任何霜冻——这是刚才剧烈运动后的结果。

是的,对于他来说,所谓的“剧烈运动”就是杀人。就在半小时前,他用劲扭断了一个人的脖子。这是今天的第二个,根据导师的嘱咐,在三天内,他一共要杀死五个人。

没准更多。要是谁胆敢阻拦我的话。

导师的话不禁飘荡在耳边:去做吧,孩子,去复仇、去杀戮,去教训那些没有灵魂的恶棍,让他们不得好死,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

他把导师看作父亲,看作神的象征,并信仰他。当年要不是导师收养自己,他早已成了孤魂野鬼。是导师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并磨炼、锻造自己,让他时至今日有了复仇的机会。

真想一股脑儿把他们全干掉!

不,得听导师的,按照计划进行。反正他们都得死,只是时间问题。

想到这儿,他把指关节捏得噼啪响,浑身又开始热腾起来。这时,他感觉有什么东西从天上飘了下来。

下雪了。

洁白晶莹的雪花落在他滚烫的肌肉上,就像落在一块烧红的烙铁上,立即幻化成水汽,消失不见。

他抖了抖身体,头也不回地朝黑夜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