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为防止浏览器/转/码/无法阅读,请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本站网址访问。

他被关在家里一夜,第二日大清早就跳窗跑出来,落到花园踏板上差点崴了脚。

一落地,刃唯抬头,刚好看见换鞋出门的刃依依,傻了,说姐,你怎么这么早……

刃依依打量他老半天,说我还想问你为什么这么早?语毕,不用脑子都能想到弟弟是在“越狱”,刃依依一阵头疼,把眼睛闭上:“要滚快滚,我当没看见你!”

“你把我骗回来的,你又……”刃唯一说这个就生气,但也怪不得他姐,“姐,我这儿出入不方便,你先载我一程呗?”

还好妈身体好得不得了。

“得寸进尺。”刃依依想把高跟鞋脱下来拿鞋跟砸她弟弟的头。

刃唯边躲边求饶:“姐,求你了,送我出去吧,咱家这荒山野岭的,这种别墅区,我上哪儿找车去……”

“我帮你那不成共犯了吗?让爸妈逮着了我找谁说理去。完了,咱家门口有监控的啊……”刃依依一哽,刃唯立刻说:“姐,好姐姐,我的亲姐姐,你送我去费尔曼总可以吧?”

“你去费尔曼做什么?让你在家老实待着,你还关心起生意来了?”刃依依最近有个时尚大秀,因为她常年为本市奢侈品专柜购买主力军,所以品牌邀请她去当顾问,也忙得不可开交。

“对,我得用我的赤诚感动老爸,求求他别关我了。”刃唯咬住下唇,看起来可怜兮兮,手掌合十,抓住刃依依不放。要是没遇见他姐,刃唯今天估计得换双登山鞋,徒步出这偌大的别墅区。

乘着姐姐的车到了费尔曼酒店,刃唯飞奔下车,冲进大堂一阵粗喘……总算是跑出来了,他不敢想象自己会被关住好几天。

不过这次是跑了,下次就怕他爸会拿麻绳捆他,那才真是插翅难飞。

几番确认过没有道士去干扰X酒店之后,刃唯放下心,按照成景廷之前说的话,往博物馆的方向走了。

好多事他好奇非常,也明白这种事必须要自己亲自去做。

他心脏狂跳起来,摁不住那股冲劲——刃唯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能窥视自己的爱情故事,真正当了个旁观者。

成景廷。

环视一圈四周,刃唯脚步顿住。

前一秒,他明明在费尔曼博物馆的长廊里等待回忆出现,没想到下一秒,费尔曼酒店里的客人尽数消失,全换做了个个身穿西装或长袍的宾客,也有裹旗袍皮草的,皆言笑晏晏——时空仿佛被置换了。

但这些,现在在他眼中都不再重要。只是低头整理衣摆的瞬间,他在走廊尽头看见一个人,是成景廷。

“伯爵大人,这一对奶杯好得很,可是您老家产出的骨瓷所成。这是纯乳白色,质地上佳,夜里放灯下能隐隐见光——嗳,您眼光可是好,前些天才从港口运来,要是别人找我买,我还舍不得!”一位商人手中正托着对骨瓷奶杯,在大堂内朝成景廷讨赏。

成景廷一身西装,外形与现代刃唯所见无大差异。

“他可会喜欢。”成景廷意有所指,商人没闹明白却还连连点头,以为是哪处大家闺秀,说“她”定会喜欢。

成景廷说:“有劳。”

接着,他接过商人手中的骨瓷奶杯在端详一阵,点头,将奶杯交与随从。

这是他托人从港口专门寻来的好物,打算送刃唯的。想起那人,成景廷面若冰霜的脸孔松动出情绪,环视一圈大堂内无异状,沉声说了句“退下”。

一九一几年的成景廷,是这座城市经济命脉的掌握者之一。

他所在的家族,在工业化早期积累完家族财富,继而活跃在各国政坛与经济的顶层,只有他,只身飘扬过海,深入腹地,在这座城市建立了最开始发家的洋行。

而后,他通过押放的方式吃没押产,将重心转移到重资产经营,开始兴建酒店与大厦。首先被他看中的便是费尔曼所在的地皮,面湖傍山,又身处市内繁华区域。费尔曼酒店建成之后,成景廷名声大噪,从此,费尔曼酒店也成了当时城市地标建筑之一。

成景廷手下房租收益巨大,资产也迎来了新的膨胀期,他所修成的建筑物在城内达二十多座,在解放后却只留下了一座费尔曼酒店。

他热衷于赛马,将与大堂相连的酒吧命名为“双驹馆”;他自建一座公馆,却不姓成,反而叫“唯公馆”。这样的举动,终于在一年后换来刃家嫡子的意外经过。

公馆前,刃唯正欲下马摘花,忽然盯着整座大欧式建筑发呆——半晌,他才对着在门口抽烟的成景廷笑出来。

喂……真有缘啊?

你的公馆,是我的名。

你的花也很漂亮,我可以带一朵回去给我家妹吗?

刃唯说。

成景廷点头,亲自为他摘了一朵。

而后,双双坠入爱河。

成景廷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被神秘力量抹去了他在人们脑海中的记忆。史书没有,资料没有,影像独有一幅画,记录也只是寥寥一句“英籍伯爵”。

第二世的成景廷仍然保留第一世的记忆,半生都围绕着转世的刃唯在转,后者也在相遇后将一腔情爱全给了他。

两人爱得热切,幼稚又熟悉,又是一场“一见如故”。

他们一同住在费尔曼塔楼,唯公馆用来闲时住宿。正如后世记载的那样,费尔曼酒店里,出了批量的客人用具,伯爵本人的物品大多是成双成对,鲜少有独个儿的,因为他身边还有一个刃唯。

模糊间,刃唯看见自己被迫穿着一身旗袍,跨坐在成景廷身上,后者握住自己一截儿腰。画面中的刃唯推搡他一把,想脱旗袍又被钳制得脱不下,怒道:“你对我就是见色起意!”

“你难道不是?摘花?分明就是利用名字之便和我搭讪,”成景廷前两世都不要脸到极致,低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家中就你和你弟弟两个儿子,何来千金?你根本没有妹妹。”

“我有……远房表,表妹,”刃唯被说中红心,脸烧起来:“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

“错了。”

成景廷挑眉,不同意他的说法,“你不是君子,我也不作柳下惠。”

画面中刃唯的大红脸,看得刃唯自己在门框旁暗自捶胸顿足——还好,自己爱脸红的毛病是“遗传”,不怪谁。

有了上一世的教训,成景廷发誓再不碰战争与刀枪,经商半生,却不得不因为民族问题再次卷入政治漩涡。

刃唯虽然是当时蓉城名门之后,却因为热爱京戏被扫地出门,再与成景廷厮混、插手情报,最终被各方人手盯上。

死前,他明明知道是替成景廷去挡这么一枪,但他还是去了。与第一世无异,刃唯挡了第二次本该属于成景廷的劫难。

回忆是蝴蝶,一闻到春天的味道,就纷至沓来了。

大堂里,一个个身穿旧时服饰的人从身边走过,刃唯站在大堂中间的小雕塑喷泉边,看成景廷如山的背脊,看成景廷一步步地走上铺满华贵长毯的楼梯。

天光洒落在八角彩色玻璃顶,刃唯低头看衣袖上的光芒,一时分不清自己是在现实还是梦里。

“成景廷!”

刃唯忍不住想追上去,喊了一声,周围却没有任何人听见,大家都依旧在做自己的事情。

他握紧拳头,努力克制住想冲上去抱住那具躯体的欲念,又喊:“成景廷!”

第二世的成景廷没有回头,依旧往楼上走。他皮鞋锃亮,一袭黑风衣摆尾,在空气中留下利落弧线。

“成景廷……”

刃唯喊不动了,直接在费尔曼大厅坐下来。

他仰头,才发现大堂里好多地方都被后来的人重新修缮过了。后世的费尔曼酒店,相比这里,多了些旅游景点的味道——而从前,完完全全就是纸醉金迷、金碧辉煌,怎么有钱怎么装修,遍地核桃木铺的框,地毯软得刃唯想躺在上边儿。

成景廷的……我的……我们的……

他摁住胸膛大口喘气,眼神直直望着楼上的方向,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眼角湿润,继而鼻酸,眼泪断了线似的往下掉。刃唯努力地把自己双手搅在一起,不让自己再去看……他知道自己抓不住。

片刻,他起身往后院走。

成景廷等下应该会去塔楼的。

想见他,想见他的心情从来没有如此强烈过,刃唯完全把三世的成景廷在脑海里成功合为了一个人,这种认知让他逼近颅内高潮,几乎快不相信居然还有这种缘分。

整整一天,刃唯待在费尔曼酒店没有离开。

下午三点,他看成景廷穿一身裁剪得体的西装,游刃有余于旧社会上流阶层,当众阔谈经营之道,又披上外套匆匆由众人簇拥着上楼签订新吞并大厦的条约。

傍晚,他又看成景廷在费尔曼顶楼的露台餐厅开了单独一间房,摆好圆桌小宴,派人去梨园催促自己早些回家。

夜里,成景廷洗去一身疲惫,伏于桌案前,用长笔去勾画地图上的标点。笔下,红星符号不下二十个,全是他在本市所拥有的地产。他并不像白天那般笑容满面,一开始研究生意,反倒能沉下心。

身后大床上,刃唯捧着唱词本,看会儿就犯困,书本砸到脸上,疼得呜咽一声,成景廷转身来哄他。

然后,他们熄灭房间内的光亮,在彼此的身体里探索新的光源。

刃唯在窗台边站着看,像局外人,又不是局外人。

……这感情,还和第一世一样好。刃唯悄悄地想。

第二世的结局无疑又是悲惨的,刃唯中枪,在一场大雨中死在费尔曼酒店背后的小街巷里。

成景廷赶到时,不发一言,抱着他在雨中坐了一宿。

今夜夜雨,我给你摘了公馆的花。

成景廷说着,一时分不清自己在吻雨水,还是怀中尸体的脸。

从那之后,第二次失去让成景廷的怨恨再次集结,越来越深重。直到他二十八岁那天被枪击身亡,他也没能放下三个字:不甘心。

他开始憎恨,憎恨枪支,憎恨利器,憎恨人间,甚至憎恨起滂沱大雨。

他起先时常徘徊在已年久失修的费尔曼后门铁栏边不愿意离去,明明已经数十年过了,他还试图在青石板上看清楚半点血迹。

时间一长,他就永远以另外一种方式留在了这座城市。

再后来,第三世的刃唯,带着纯真和好奇,再一次“入侵”了他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