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怪人哈特曼 1971—1980年·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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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曾看书上提及,一个人在濒死时,脑中会出现很多画面,就像缤纷的走马灯,也像剪辑了人生最精彩片段的电影,或是塞满各种器材的大型游乐园。悲伤、快乐、愉悦、幸福、愤怒、困扰、难堪……所有情绪会在这种时候蜂拥而上。

“怎么样?临死前,你脑子里出现什么?”

一个满脸胡茬的秃头胖子,睁大被脸上的横肉塞在眼眶中的褐色眼睛,完全看穿我的心意似的,低沉地在我耳边吼着问我即将死亡前脑子在想什么。我直愣愣地看着那孔点三八口径的黑洞,正笔直地对准我的双眼中间。冷汗不断地从身体的各处冒出来,像是一个四处破洞的大水球,从里面往外流淌出冰冷的液体。我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要继续看着那个黑洞,但是闭起眼睛的世界是一片荒芜的全黑,空洞洞的、敲不开的黑。如果我可以继续活着,我想我会去找出那本书的书名与作者,告诉他濒死的最后一刻根本他妈的不是狗屁走马灯,而是一片黑,一片绝对老实的黑色,或许就跟死后的世界一样黑。

然后过了好几秒,或许是好几分钟,我紧闭的眼睛仍能感觉到那支该死的枪还在我的面前。胖子似乎非常欣赏我濒死前不断颤抖的身体和扭曲到恐怖的表情,他不再说话,只是饶有兴味地盯着我看。而我,仍紧闭着我的双眼,该死的眼皮则乱颤个不停。

闭眼过久的那片黑暗里,逐渐浮出我母亲的脸,那个住在康乃狄克州封闭乡下的老母亲,她喜欢叫我蜜糖,好像我永远都长不大,永远是在她膝边撒娇的小孩。

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场面极为尴尬。我们坐在房子外面的庭院木餐桌上,她摆了整桌的食物,包括三明治、蜜烤猪脚、腌制的牛肉切片以及一盘盘的水果,户外的苍蝇与蜜蜂在食物上方盘旋着,嗡嗡作响地吵个不停。母亲不断地要我吃下这些食物,而她则对好久没回去的我叨絮地报告家里每个成员的近况。

哥哥贝利与强尼正在知名大学攻读博士,我的两个姐姐莎拉与贝希卡,一个嫁给了律师,最近怀上等待好久的第一胎,便辞掉了原本的会计师工作,正在家安心修养,她的老公还贴心地帮她请了一个西班牙籍的保姆;另一个姐姐贝希卡则刚拿到艺术硕士学位,目前正在纽约准备她个人的影像展出。

“你姐姐说,这次展出要把以前小时候的照片,也就是那几张你们五个站在这棵榆树下,手勾着手一脸亲密的模样,一起放在展场的正中央。贝希卡说你小时候总喜欢晒得很黑,皮得不得了,去钓鱼时都会把钓竿夹在石头缝隙中,然后一个人在到附近的河里游泳和偷偷尿尿。她每天晚上在睡前都会用梳子好好地梳顺你的头发,再亲你的脸颊好几下……”

“不要说了!”我把吃到一半的鹅肝酱三明治推开,不耐烦地在那些盘旋的苍蝇中间挥了挥手。

老母亲根本没听见我的话。“强尼之前打电话来说最近认识了一个女生,是一起攻读博士班的同学,好人家的女孩,过阵子要一起来康乃狄克州看我……”

“叫你不要再说了!”我站起身子,用大吼的嗓音向对面的老母亲咆哮。

她终于听见了,顺从地闭上嘴巴。在那几秒钟尴尬的沉默里,我们对看着,母亲或许不知道此刻要摆出什么样的脸,于是,便在我面前把那张苍老的脸撑起来,用力微笑着。这个笑容却在此刻把我心底积压许久的愤怒一股脑地勾了上来。

我跨过桌子,用力拉起老母亲的衣领,把软绵如同破布的她按在那棵榆树树干上大吼着:

“求求你不要说了!不要再说了!你让我好讨厌我自己!你知道吗!哥哥姐姐们一路念最好的学校,知识、学问都塞满他们聪明的脑袋,而我,你始终不让我念书,只叫我在家里自学,帮忙家务、搬东西、干粗活……愚蠢和无知是你唯一希望我学到的,这样我就一辈子离不开你,离不开这个该死的小城!这是你期望的吧?你就是希望把我绑在你身边吧!我恨你!我恨那些聪明的哥哥姐姐,我他妈的恨透你们了!”

老母亲在我面前的脸原本还有种不知所措的惊慌,隐藏在粗糙皮肤下的皱纹一时间全浮在脸上。我看见她睁大眼睛,像被按了开启开关,泪水开始往下流。

“不,蜜糖宝贝,你误会了……你不知道我多怕你生病,怕你去学校会遭到欺负与歧视……你不知道我多害怕上天给你的先天惩罚会如影随形地跟着你一辈子,所以我才决定这么做……都是因为我害怕你会受到伤害……”

我颓然地把压按在母亲身上的双手放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栋平房与蹲在榆树下痛哭的老母亲,一个人走了五个多小时到达城镇边上的火车站。那时天色已晚,附近的路灯亮起昏黄色的光线,四周安静得出奇,只有间歇的虫鸣在暗处喧嚣不已。我在车站的长椅上窝了两小时,终于等到最后一班火车,坐了六个多小时回到S镇。

这期间我滴水未进,也没开口说一句话。脑袋两旁的太阳穴痛得要命,老母亲最后说的那些话像凿刻石雕一样狠狠地凿进我的脑袋与心里。那些话串连着太多回忆,我的头越想越痛,好像被枪打开花的脑壳,从里面汩汩流出我空洞且贫乏的人生画面。我闭上眼睛,听见火车轰隆轰隆的声响和远方传来许多说话的杂汇声。

那些说话声越来越清楚,全然盖过了火车前进的声音。我把紧闭过久的眼睛张开,除了视觉暂留的奇异色彩,便看见一个长型的黑色的洞,堵在我的脸面前。

“喂,肥奇!货已经送到了,你放了他吧!”

“什么?货已经到了?”

“刚刚老盖瑞打电话给我,跟我说货没有问题;不仅安全送达,而且质量好得不得了,要跟你谈下次合作的细节!”

哈哈哈……我先听见一串粗厚的笑声,然后看见那黑色的洞从我脸前移开,随后那个秃头胖子移到我身后。我仍跪在悬挂着一盏昏暗灯泡的地下室中间,湿冷的水泥地板上。黑色的枪从我面前移开、危机宣告解除后,潮湿的腥臭味才慢慢地涌进我的感官中。我用手抹了抹一头汗水的脸与脖子,把手捂在鼻子上。

我讨厌这味道,让我作呕。我的大哥贝利以前最喜欢趁母亲不在时把我塞进房间壁橱中,就是这味道,不管在狭窄的壁橱中待多久,出来许多天后仍紧紧黏在皮肤里,好像整个臭味已经与我融为一体,刷也刷不掉。

小时候养的一只黑白混种的小猫就是死在这个壁橱中,好久后才被发现,使得那恐怖的腥臭味永远无法消散。

“很臭,是吧?我们到楼上去聊聊。”

眼前模糊的人影对着我说,伸手扶着我因闭眼太久以至于站起来有些晕眩的身体。我头昏脑涨地爬上楼,外面是一条非常狭小的小巷,仅有两盏路灯,能见度非常低。对面是一家中餐馆放置的大型垃圾桶,食物的馊味弥漫着整条巷子,几条野猫聚在附近的地上,正津津有味地吞食着地上的剩菜。

“你叫什么名字?”

眼前的男人递给我一根烟,我终于看清楚他的模样,大约四十出头的年纪,长得非常高大壮硕,全身强而有力的肌肉紧绷着。他有一头深棕色的茂密头发,脸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一件深灰色的休闲西装外套,里面配着一件印有绿洲合唱团团名的白色紧身T恤。脸上的表情与五官搭配起来斯文温和,又融合了某种精明的运动教练特质,很像一个有为的律师或建筑师,休闲时间会去参加大联盟棒球赛或篮球赛。

“哈特曼。”我接过他的烟,他凑过来帮我把烟点起。抽了一口之后,我简洁地报告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法兰西,肥奇的私人助理兼会计师。你怎么会来帮肥奇工作?”

“因缘际会吧,一时也说不清楚。”我很享受地抽着烟,尼古丁进入身体里,全身的经络和关节,慢慢地在体内舒缓开来,再把烟一口口地往地上那些野猫的方向吐去。野猫们没有受影响,仍大口大口地吃着剩菜。

“话不要那么少嘛!我很有兴趣听啊,反正我保证肥奇不会再烦你了。”

法兰西也学着我吐烟,把外套脱掉,轻松地挂在自己的肩上。于是我看了看他,想想毕竟这个人刚刚把我从枪口下救出,跟他说说也无妨。于是,我们两人便一起把手中的烟抽完,走出巷子,到外边的露天酒吧坐下。他坚持要请我喝酒,于是我便不客气地点了一杯又一杯的威士忌。再接下来的时间里,只剩下我在说话。

这是我辈子第一次说那么多话。我发现法兰西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或许他也适合担任酒保之类的工作。专注凝听我说话的他,表情相当严肃,一点诙谐或者嘲讽的笑都没有露出,只是专注地盯着我的双眼,身体有些前倾地侧耳听着。说到最后,我甚至觉得自己似乎在向神父告解,在那个拥挤的告解室空间里,一股脑地把自己所有污秽肮脏的往事全都掏出来说给眼前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听。

我后来明白,法兰西是个天生的倾听者,再加上口风甚紧,所以最得大佬肥奇的信赖。

遇见肥奇是在两年前的夏天,在S镇那条潭亚河支流的岸边。那遭遇现在想起来还真是件离奇之事。那时候的我正处于一种非常悲惨的状况,身无分文,从口袋里能掏出来的只有一支笔、一本黝黑肮脏的小笔记本、几个铜板、身上穿着的一件灰色线衫及口袋里面仅剩三根的万宝路香烟盒,没有任何有屋檐的住所。深夜无人的清冷公园、永远亮着灯且嘈杂不已的火车站、中央广场的坐椅或者巷道内的阶梯,都是我过夜的地方。

当时我二十岁,离家刚好整整两年。

自从我十八岁那年决然地逃离康乃狄克州的老家,就持续过着贫苦且艰辛的流浪生活。原本打算一路上找零工赚生活费,却发现一切并没有那么简单。独自流浪让我明白先前在老家与老母亲保护下的我其实只是暂时隐藏在世界的角落,除非我永远待在那里,不伸出头来看这个世界,否则最基本的生存问题皆在出走后一一出现,也让我终于明白,我跟其他人多么不一样。

我生下来就患有先天性皮肤溃烂。我老妈告诉过我,小时候她曾经背着我看过城里所有的医生,他们对此怪病束手无策,都说伤口是从真皮组织内层最脆落的部分开始扩散,吃或抹任何药只会让溃烂更加严重;套用我老妈对此的一贯说法:这是上帝给我的考验。

从小,我的外观看起来就像终年披了整套糜烂的外衣,发炎的脓包与大片的红肿是基本的底色;情况不好时,在那大片的红肿上方,则会长出一粒粒如硬币般大小的水痘,望上去相当难看,且掩盖了我其实身强力壮的年轻本钱。

我记得出走的两个月后,我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第一份工作便想要去当地农庄替庄家工作。那时刚好是玉米与大麦的收成季,而在镇公所的公告栏中,皆会张贴哪户人家需要招雇大量的短期收成人员。

到达镇上时约是早上十一点整,发现那里早有一群看起来跟我相同年纪的年轻人,他们都是长期徘徊在各个乡镇公告栏附近寻找打工机会、从外边拥来或本地的年轻劳工。大部分是没读过书的混混流氓、不知道前途在哪里的茫然流浪汉,还有因做过牢留下前科无法找到正常工作的年轻人。

我们一群大约十个人便在当场聊了开来。我记得一名蹲在旁边角落抽烟、身上套了件深蓝色工作服、一见到大家就站起来大声问好、满脸皆是浅色雀斑的年轻男孩,他自称尼克,住在离镇上不远的另一个地区,前来此地寻找工作。

就在大家抽完烟一起动身前往农庄应征的路上,尼克告诉我,他不喜欢念书,且有阅读上的障碍,很多单字都不认识,所以无法找到较好的工作,每年的这种收成季节就是他打工赚钱的最好时机。他的妈妈要他一定要拿钱回家,至少证明自己是个有用的人。

尼克说话时尾音带有浓重的南部腔,听起来顺耳亲切。他很好相处,这是我对他的第一个印象。有礼貌,谈吐随和,看起来脾气也很好的样子。在前往农庄的这段路程里,我一边与他愉快地聊天,一边觉得或许在这段流浪打工的期间,他将会成为我的第一个朋友。

我们循着路线大约走了十多分钟,前面是一座独栋的两层白色水泥房子,其后则是一片大约一万公亩的农地,望过去黄澄澄的一片,随着微风的吹拂,视觉上非常舒服。已经站在门口等着挑选劳力的老妇人大约五十多岁,穿着一身浅橘色的宽松连身碎花洋装,头上绑着同色系的头巾,望上去一脸和善,臃肿肥短的身材与满脸笑意的红脸很容易让我联想起我的老母亲。

“在这段收成的时间里,我们提供三餐食宿,工钱是当天现领。我想你们现在进农庄里用餐后,马上就可以开工了!”

老妈妈微笑着用浑厚的嗓音向我们开怀喊道。其他人爆发出一阵欢呼,我也跟着举手叫好。这等于免费吃一餐,马上有工作可以做,至少在这段时间里,我不用跟强烈的饥饿感搏斗了。

我笑着望向眼前的老妇人,此刻她在我眼中像救世主或圣母玛利亚般神圣美好。或许这是个好的开始,我暗自想着。离开老家,离开熟悉的环境,离开疼爱我的老母亲与哥哥姐姐们,原来没有那么恐怖困难,一切都会在这里好起来的——前所未有的信心在我心中萌芽。

“你,就是你!皮肤怎么那么恶心?会不会传染?”老妇人这时看向我,手指戳向我,眉头皱起来,一脸嫌恶样。

“不……这是天生的,不会有问题的!”我慌了,用力对着妇人摇手,这场美梦不会一下就碎了吧?于是我急忙走上前解释,其他人则在同一时间后退,跟我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时候每个人都不想跟我有关系,刚刚那种同命运感的亲切与熟悉瞬间化为乌有,我瞥见连尼克也退得老远,把脸转向另一边。

“我们不要这样的人,你离开吧。”老妇人对我摇头,说完便双手插着腰瞪着我。

“请你不要这样对我,我已经好几天……好几天没吃饭了。我的身体很好,我可以做比大家多一倍的工作,只拿一份薪水就好!”我卑微地哀求着,希望她能看见我的溃烂皮肤底下拥有的是与大家相同的工作能力。

“这样吧,”老妇人似乎一眼望穿我根本不想离开的心意,或是她每逢收成季总会碰见这样的无赖,所以有数百种的手段对付像我这样的人。

“你们谁赶跑他,今天的工钱加倍!”

她尖着嗓子对着其他九个人大喊。这句话一出口,我看见站得最远的尼克率先弯下身子捡起地上的石头往我这里用力砸过来。那颗石头准确地击中了我的胸口,爆裂的疼痛马上在身上炸开,我的知觉突然有了现实感,那个痛让我拔腿转身跑开,边往前奔跑,边听见那叫骂脏话的南部方言从身后传来。

这是我第一次找工作的经验,而这个经验,仿佛是之后不祥命运的预兆。

就这样,从十八岁离家到两年后遇见肥奇,我已经无法回想起当时是怎么熬过来的,或者能活到现在是个奇迹。在各种混乱、肮脏的地方度日,捡垃圾桶里的食物吃,想办法结识餐馆里的服务生与厨师,低声下气地讨好他们,希望他们给我至少干净的菜饭,那段时光就像一段一段破碎且卑微的影像记忆。

它们有时候会动摇我的生存意志,有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的身体满溢着各种疲惫与病痛,意识里充满了对这个世界与生命的无法理解。

有时候我会想起我妈说的关于上帝考验这件事。老实说,我始终不懂这考验背后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比一般人更难以生存下去吗?还是我注定就是要待在世界的角落边缘忍受着所有的寂寞?

我第一次把自身独立的肉体丢进到世界里一起转动,结果却是如此悲惨不堪。

遇见肥奇的前三个小时,我正经历着人生中最古怪的一件事。

当我到达S镇时,那时刚好是正午太阳高照的时刻。至于我为什么会选择来S镇,只是出于后来学到的生存法则。应该说在这段时间中,我已经明白大城市对我这样有着破烂皮肤的怪人是异常残忍无情的。街道上的路人越是衣着华丽整齐,我的模样就越被放大,遭遇也就越凄惨。还不如隐藏在落魄的乡下或者名不经传的小镇中,怪样的我才能在其中好好存活着。

我记得自己当时又热又渴,所以一看见泛着晶莹光芒在阳光下闪动的潭亚河,马上脱光身上的衣服跳下去游泳。河水沁凉,河底的石头又是踩上去非常舒服的鹅卵石,不像一般凹秃不平的岩石扎脚,所以我游了好久。爬上岸时,四肢与身体已经体能殆尽地发出疲倦的酸软感,于是我静静地躺在岸边晒着太阳。

这里的风景美得像诗篇。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明信片中里的风光一般,有清澈见底的河流和翠绿得像是梦中才会出现的森林。我终于放松一路以来的紧张与焦虑,悠闲慵懒地享受着这片美好的景致。

我猜自己把双臂枕在头壳后躺下没多久便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耳畔边持续响着规律的河水流动声,醒来时脸上还留有阳光灼热的痕迹。但是我仓促地捂着脸,迅速抓起旁边的衣服,来不及套上就奔跑到河旁的大树后头。吵醒我的是枪声,响彻云霄的枪声,如巨型爆炸的鞭炮声一般,充斥了原本安静的空间。大约过了十秒钟,我看见两个壮汉朝这里奔来。

他们高大的身型远超过我记忆中属于高大类型的任何人。我想那阵枪声应该是他们发出来的,但很巧的是,他们追赶对方到达这里,站在我刚刚悠闲地躺着的那块草地上时,两人的枪里已经都没有子弹了。

“喂,我算过了,你的枪没子弹了!”其中一个举着枪,撇头往地上吐了口口水。

“你的也是。”另一个冷笑着,仍没有放下举枪的手。

我小心翼翼地不要发出声音,屏住呼吸,专注地看着两个人。他们气喘如牛,鼻与口皆喷出短促的呼吸。我看着他们两人仍举着手上的枪对着对方,双方距离不到三步远。两个壮汉约有两米高,穿着蓝色的格子衬衫,一模一样的棉衬衫,底下套着一样的深色牛仔裤。

或许因为他们两人身型一样高大、穿着完全相同的关系,那画面看起来很古怪,好像镜中人正把手上的枪对着自己。我眯起眼睛,试图让视线穿越刺眼的阳光与极近的距离,仔细看清这两人的长相。两人大约四十岁出头,浓眉大眼的凶恶样,看着对方的眼神锐利有神,粗糙的皮肤呈褐色,深咖啡色的头发扎在后头成一个马尾,人中与下巴处留有浓密的胡子……我的天,我在树后倒吸一口气,他们俩长得一模一样!是双胞胎!

他们就这样对峙了不到一分钟,同时抛下手上的枪,往对方身上扑去,像两只凶猛且训练有素的大型斗兽,从身体底层涌出原始、暴力的战斗本能。两人的动作完全一致,每次出拳的重击几乎都要致对方于死地,拳头像一枚铁锤重砸在对方身上,肉体被重击的闷响与不时发出的哀嚎声震动了宁静的河域。潭亚河两边的森林里不时有惊慌的鸟群飞离时发出的鸟鸣声,腥膻的血味与莫名的暴力感笼罩了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