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反证法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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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奇打开电脑上的播放器,电脑里发出一个声音:“明天一起吃午饭吧。”

严良坐在办公桌对面,脸上浮现一抹笑意:“果然如此。”

林奇道:“严老师,你可真厉害,手机里还真找到了徐添丁的这句话。这句话并不是直接储存在手机的音频文件里,而是手机的微信里。案发当天的白天,徐添丁曾和一个女生聊微信,这句话是其中的一句。”

严良道:“这证明了我的猜测,在徐添丁死后,有人拿过他的手机,从手机的微信上找到了这句话,随后他播放这句话,并用他自己的手机录下来。在10 点5 0 分的时候,他拨打了张兵的电话,播放这句话,最后一声‘啊’是他叫的,由于只是一声‘啊’,张兵当然想不到,这个‘啊’并不是徐添丁发出的。对方这么做,是要让警察对案发时间的判断,确定是在10 点5 0 分。实际上,案发时间要更早。”

“如果徐添丁手机上没有这句话呢?”

严良道:“即便不是这句,微信上还有其他的话,对方可以同样录下来,给张兵打个电话。即便徐添丁手机里没有装微信,我想对方还会想出其他办法来伪造案发时间的。”

林奇依旧不解:“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对方很清楚,第二天警方发现尸体后,对死亡时间的判断,只能是一个大致的区间,不能精确到分钟。在死亡时间这个大致区间内,当警方发现郭羽和朱慧如与死者相处了一段时间,自然将他们列入重点可疑对象进行调查。只有把死亡时间精确到分钟,通过那个电话,让警察相信徐添丁的死亡时间是在10 点5 0 分,也就是郭羽和朱慧如离开后,那么这就能制造出他们俩的不在场证明了。”

“可是郭羽和朱慧如还有其他方面的证明。”

严良点头道:“那让我们来逐条推翻他们的非犯罪证明吧。首先,这个案子除了郭羽和朱慧如外,还有第三个人的协助,那个人的协助才是案件的关键,也是他帮助朱慧如和郭羽制造出了一系列的非犯罪证明。除了死亡时间这一点外,你提到的郭羽和朱慧如的不在场证明还有两条。一是凶手在徐添丁死后,留在现场花了很长时间对尸体割血条,而此时,朱慧如和郭羽已经回家,并且郭羽在此期间去了便利店替朱慧如买纱布和药水。这个不在场证明的解释是,留在现场割血条的人,并不是朱慧如和郭羽,而是那第三个人。第二点,徐添丁的胃和食道内,留有一些蛋炒饭,似乎能够证实徐添丁是在他们离去后,吃蛋炒饭的过程中遇害的,因为朱慧如还在时,徐添丁不会莫名其妙地一个人吃起蛋炒饭来。但是我注意到尸检报告中提到的一点,徐添丁吃得很撑。当晚徐添丁吃了很多烧烤,又喝了不少啤酒,他原本就很撑,为何还会吃下蛋炒饭?现在是夏天,人可不那么容易肚子饿。”

“那是……怎么回事?”林奇微皱着眉。

“关于这件事,我询问过市局的陈法医,我的猜测在他看来是可行的。徐添丁死时,并未吃过蛋炒饭,而是徐添丁死后,有人将蛋炒饭强行塞入了他的嘴里。那个做法非常恶心,远超过了一般人的心理承受力。把半碗饭强行塞入一个死人的嘴巴里,用手指一撮撮往喉咙里塞,随后再用细长的棍子一点点把饭往下捅,弄进胃里。就像做胃镜的办法。”

林奇咬了咬牙,他喉咙一阵发麻,感觉胃部正在抽动。

严良继续道:“这就是为什么尸检发现,徐添丁不光胃部有蛋炒饭,还有部分蛋炒饭停留在食道上,并未咽下去。一开始法医怀疑是徐添丁当时刚好呕吐的结果,但试想,他又不是傻子,为什么吃个蛋炒饭要吃得这么撑?所以,这根本就是在他死后,才把饭硬塞下去的。”

林奇想了想,道:“您说的倒是能够解释不在场证明的几项证据,可是还有其他的非犯罪证明呢?”

严良拿出本子,瞥了眼,道:“第二条,你说凶手为了引路人破坏现场,花费了数万元,郭羽和朱慧如并没有这么多钱,也不会这么聪明。你说得很对,因为这不是他们俩做的,这是第三个人做的。那个人不但有钱,而且非常聪明。几万块钱对那个人根本不算什么。第三条,他们店里的那把水果刀是新的。那是因为这把刀是在事后第三个人给他们的。第四条,他们的口供没有缺陷。那是因为第三个人教的,那个人很聪明,思维很严谨。第五条,张兵一家收到恐吓信时,朱慧如兄妹连同郭羽都有不在场证明。那是因为恐吓信也是第三个人送的。第六条,徐添丁案子发现的指纹和连环命案的相同,而朱慧如兄妹与郭羽的指纹经比对都不符合凶手。那是因为这指纹确实是第三个人留的,而他,也正是连环命案的凶手。所以,只要加上第三个人参与犯罪这一点,朱慧如和郭羽所有的非犯罪证明,都可以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