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胸有大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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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在我死之前,你闺女的安危,我保了!”

“然而……”

“以后每次你出征,我必伴随,保你于军中平安。”

“闺女,快,拜师。”

郑凡走上前,轻轻按了按大妞的小脑袋,来,给师父磕头。

其实,郑凡对自己闺女能得剑圣赏识,收为弟子,是乐见其成的。

天天不喜欢剑,喜欢刀,郑凡支持。

毕竟,在郑凡心里,天天似乎也更适合像老田那般,提刀纵横疆场。

闺女的话,郑凡自然不会想着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当个安静恬然的大家闺秀,但也没想过让闺女以后去当个梁红玉战阵厮杀,这太苦也太累;

若是闲散时,在家当公主,烦闷时,出门当女侠,这日子,才算真的逍遥。

先前的几个“可是”“然而”,无非是得了便宜再卖个乖,王爷也不可能去给剑圣设置个什么门槛儿或者把自己的闺女弄个待价而沽。

剑圣当然也清楚这一点,

不过二人实在是太熟悉了,再者自己又真心想要收下这个弟子,所以配合着郑凡把这个流程走一遍,满足一下他吧。

大妞还是有些懵懂的,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规划,在此时就被她爹给安排下来了。

不过,她看着龙渊的神情,像是真的在看宠物猫猫狗狗一样。

她喜欢龙渊,喜欢龙渊剑身上散发出来的这种气息。

郑凡伸手,将龙渊抽出,对剑圣到;“闺女还小,这剑还是你先留着吧?”

剑圣却摇头道:“既然从小就能感知到剑灵的存在,那就将龙渊放在她身边滋养着吧,自小意念与名剑相通,等长大一些后,就事半功倍了。”

郑凡有些愕然,他还以为剑圣送龙渊指的是以后等大妞成年后或者剑圣临终前将龙渊当传承之物给大妞呢,没想到是真的易主,而且就是当下马上立刻。

“那你自己呢?”郑凡问道,“你用什么?”

剑圣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道;

“我现在用什么都一样。”

就这样,

大妞没了反悔的余地,也没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大妞的抓吉仪式,就这般圆满结束。

边上的熊丽箐眼里带着泪,坚强的大楚公主,在涉及自己女儿的事情上,总是容易动情,不过这是喜悦的泪水。

郑凡抱起大妞,对剑圣到:

“要不要抱抱你徒弟?”

剑圣闻言,下意识地双手擦了擦自己的衣服,做出了这般局促的动作,

随即摇头道:

“不必了,不必了,等孩子能自己走路时,我再来教授她一些心法吧,这段日子,就由龙渊,来暂替我。”

“说得像是你就要出去云游一样,你就住隔壁,想来看什么时候不能来?丽箐。”

“在。”熊丽箐上前。

“以后逢双日,你就带咱大妞去隔壁串串门。”

“是,妾身知道了。”

说着,

熊丽箐走到剑圣面前,微微一福:

“多谢先生对小女栽培,小女以后,就拜托先生了。”

“王妃言重了,这是虞某的福分。”

随即,

王爷转过身,看向郑霖。

大妞结束了,

你小子呢,

还在发什么愣?

郑霖仍然坐在中央位置,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

最主要的是,他不是在犹豫选哪个,而是似乎值得他起兴趣的东西,并不多。

人家是在一众东西里挑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他似乎是在捡一个自己不那么讨厌的。

当然,

最开始郑霖是想拿鸡尾酒的。

虽然妖孽,但他只是个孩子,一个孩子,能想得多周密呢?

抓吉,也就是选一个眼缘而已。

其余的花花绿绿,他不是很感兴趣,唯独酒,因为被阿铭偷偷喂过,喜欢那种刺激感强的滋味。

但当他看向酒,再看向站在前方的自己母亲时,确切地说,是看见自己母亲那意味深长的笑容时,

郑霖犹豫了。

他不怕亲爹,真的不怕,哪怕亲爹揍自己,要是会说话的,他甚至敢反讽一句:来,有种把我打死呀!

他能察觉到这种“善恶”,对他本身存在的“善恶”,他笃定这个自称自己亲老子的男人,是不可能真的伤害自己。

但,

这位自称自己“母亲”的女人……

所有魔王叔叔,对他都爱得要死;

唯有亲娘,是个例外。

怎么说呢,在郑霖的“感知”里,这个女人,真逼急了她,是可能对自己下手的,也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