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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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死后,伍仟曾想过离开这里。他生于此,长于此,出去混过十年,然后回来了,即使再出去一次,即使这次永远不再回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亲人都不在了,又没有朋友,去哪儿不是活着。

但他终究没有走,而是选择深居简出,与世人保持距离。避免抛头露面的理由有很多,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是个罪犯。在南方的某个医院附近,伍仟偷走了一对从农村来大城市看病的父子的几万块救命钱,然后开始亡命天涯。

在全国各地流窜了几个月之后,他内心极度煎熬,疲惫不堪。终于,他下定决心,一路往北,风餐露宿,靠着一双腿走到了寒城冷镇,回到了T小区里的老家。他告诉垂垂老矣的母亲,自己厌倦了在外漂泊的日子,只想回家竭心尽力地侍奉老母,踏踏实实地安度余生。

伍母并没有因为儿子的回归而感到半点高兴,相反,她根本不相信什么“侍奉老母”一类的鬼话,并坚定地认为伍仟肯定在外面犯了什么事,才躲回来的,就像当年一样——十年前,正是伍仟恶劣的偷盗行为,把伍仟的父亲给活活气死。她恨透了这个混球儿,恨不得他死在外面了才好,死得远远的,眼不见为净。

因此,伍仟回来这段日子里,她一直在偷偷寻找证据,儿子犯罪的证据,打算一旦发现,立即报警,把他关进监狱,免得在外面害人。

然而很遗憾,没多久,她就死了,胃癌晚期。在她死后,伍仟把她的骨灰随意撒在郊外的小河里,而且以废纸的价格卖掉了她一辈子积攒下的知识财富——满屋子的书。要不是手续烦琐,伍仟担心太过招摇被警方盯上,说不定这套房子也会被他卖掉。

伍仟很快花光了抢来的钱以及母亲留下的少许积蓄,再次陷入穷困的境地。贫穷使人发疯,再说伍仟本来就是一条疯狗。隐藏了很长时间的兽性又隐隐发作了。他每天站在阳台上,俯视楼下不断经过的行人,如同巨鹰观察一个个新鲜的猎物,伺机而动。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改变他命运的事情。

那是他第一次出门捕食。在小区里,借助夜色的掩护,他尾随一名女子进了单元楼,然后在她打开门的瞬间从背后扑了上去。那女子在倒地的瞬间按开了电灯。

四目相对。伍仟顿时兽性大发,将她按倒在地,企图实施强暴。出乎意料的是,那女人几乎没有反抗,只是默默流泪,并且在事后将他紧紧抱住,用身体的温柔包容了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那一刻,伍仟嗜血的兽性消失了,从未体验过的爱怜使他像只孱弱的小兽一样蜷缩起来,浑身瑟瑟发抖。那种久违的丧家犬似的卑微感笼罩下来,他竟懦弱地哭了。

伍仟被彻底征服了,就像野马找到了主人。当他了解到菲菲其实是名妓女后,不仅没有任何嫌弃,反而深表同情。他认为自己和她是同一类人,是这个世界的弃儿,毫无希望地活着。这种认知在他看来就是爱情,而且是他的初恋。

从那以后,他几乎每天都要去她家,与她疯狂做爱,体验生命的洗礼和升华。他变得不一样了,并立志要把她从泥潭里解救出来,带她离开这里。

也就是这时候,伍仟发誓要干票大的。要是以前,他想都不敢想去抢劫珠宝店。他认为,是爱给了他信心和勇气。为了可能存在的幸福未来,必须放手一搏。

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一搏就成功了。那天,他带着一把从黑市买来的银色手枪闯进了市中心的珠宝店,在没有受过任何训练也没有提前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极为敏捷地抢劫成功,并顺利驾车逃脱(那辆二手桑塔纳是他花光所有钱的原因之一,不到一万块,毛病多得吓人,但他特别喜欢)。事后,他对自己所表现出来的“专业性”感到吃惊。平时,他无非喜欢看一些犯罪电影,电影教给他的只有一点:冷静。

他办到了。在外面躲避了两个月之后,他带着一大包珠宝回到家,兴冲冲地跑去找菲菲,却恰逢她不在家。失望的他在回家的路上意外得到了一个消息。他“死”了。

暖气锅炉房里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警察在现场找到了一张身份证,竟然是他的。这张身份证在不久前莫名丢失了,没想到居然会出现在这里。一种不祥的预感占据了他的头脑,于是他决定先躲起来。他匆忙回到家,把枪和珠宝藏好,然后就匆匆出了门。在电梯口,他遇到了邻居华镜,刻意压低了帽檐。

来到地下车库,他发现自己的汽车竟然不见了。他意识到有人盯上自己了。保险起见,他在车库里挨到了天黑,借着夜色的掩饰去了菲菲的家。他无家可归了,如果这世界上只剩一个人会收留自己,那必定是菲菲。然而到了菲菲家,他再次被震惊了。菲菲,那个他深爱着的女人被人掐断了脖子,全身赤裸被捆绑在暖气管上。

楼下隐约有警笛声。来不及擦干眼泪,他再次逃亡。

就这样,他在外面躲藏了三天。这三天,他四处游荡,最后在一处废弃的工地找到一个简易棚,住了下来。在寒冷的冬夜,这种流浪狗似的生活令他感到绝望。然而,他始终没有远离T小区。他要找到是谁在针对自己,是谁杀死了爱人菲菲。他要把这个罪人揪出来,扒他的皮,挫他的骨,为菲菲献祭。

那天,一张纸团突然从简易棚的窗口扔了进来,上面写着:要想知道真相,去修车厂。他知道是哪家修车厂——因为桑塔纳的问题,他常常去的那家。

刚到门口,他就看见一个警察从里面出来,立即意识到上当了,拔腿就跑。很快,他就甩掉了追击——显然工棚是不能再回去了,此地再无容身之所。

第二天,他决定离开冷镇,再次亡命天涯。没想到竟发现满大街都是特警,根本出不去。在一个街角,他被喊“站住”,除了跑别无选择。

可警察实在太多了。不论他从哪个方向逃,都被截断了前进的路线。终于,在一堵高墙前面,他被包围了。

当几十把枪对准自己的时刻,他感觉厌倦极了,厌倦了漫天飞舞的大雪,厌倦了无休无止地逃亡,厌倦了以这样的方式苟活在世上。

恍惚间,他发现眼前的一切逐渐模糊了,如同笼罩在迷雾当中。一阵风吹过来,雾气散开,菲菲一身素衣,微笑着站在对面,向他伸出了手臂。他明白了,那是爱人在召唤自己,只要一伸手,就能被拉过去。

他把插在上衣口袋的手掌撑直,顶起衣服,假装有枪的样子。

他听到哗啦啦子弹上膛的声响。

他微微一笑。突然,猛地从口袋里抽出了手。

一声“别开枪……”还未说完,一颗子弹已经准确射穿了他的眉心。

三天后,警队为蔡建荣和方磊举办了一场遗体告别会。地址选在镇公安局的大礼堂里,两位英勇牺牲的烈士照片并排放在一起,面前摆满了白色的鲜花和蜡烛,警队同仁一一上前敬香,哀悼亡者。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悲伤而肃穆的情绪。虽然本案的真凶伍仟已经被击毙,按照金峰的说法,也算是为这两位同袍“报了仇”,但毕竟死者不能复生,代价实在太过惨痛了。

简耀也到场了,看着照片上两位曾经并肩作战的同事,再一次感到震撼。虽然他自认为办过几起大案,知道当警察的危险系数有多高,但活生生的同事惨死在面前还是难以接受,在这一刻,刑侦教科书中学到的那些全不管用了。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就像你看一千遍《辛德勒名单》所感受的冲击,也抵不过一个身边的人被死神带走,更何况两位的牺牲与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然,与悲伤相比,此刻占据他脑子的更多是困惑。说实话,他完全不同意金峰的观点。因为本案的疑点实在太多了。

第一,如果伍仟是凶手,那他的动机是什么?假设是为了珠宝,为什么没有拿走?他和这些被害者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杀他们?

第二,从伍仟这种自杀式的现身来看,很难把他和那个计划周密、心思严缜的连环杀手联系起来。

第三,锅炉房的尸体真实身份是什么?

第四,小蔡之死作何解释?乌青的房子里住的人到底是谁?

第五,凶手留下达明一派歌词到底是为了什么?

第六,作为案件的关键人物,华镜到底跟凶手有怎样的牵连?为什么凶手三番五次恐吓和陷害他,但又不杀他?

第七,凶手绑架华镜儿子的目的是什么?

第八,那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去哪儿了?

……

这两天,简耀一直试图跟金峰见面,把自己的这些疑惑告诉他,但后者仿佛有意躲着他,拒绝交流。不仅如此,简耀还得知他很快将要宣布伍仟就是真凶,并准备就此结案。这让简耀快要气炸了。

不就是为了领功受赏嘛!这个沽名钓誉之辈!

简耀在心里把金峰狠狠骂了一顿,他很纳闷,这名被内刊极度渲染的所谓“神探”,到底是怎么破获那些轰动大案的?难道全是靠的这种张冠李戴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不得不说是警队的耻辱了。

无论如何,他都会继续查下去,但如果此案被金峰就此结案,要再重启就会变得非常麻烦,手续极为烦琐,更别提还要推翻一位上级的功劳之作。因此,他必须想办法延期定案,并立即复职。只有这样,他才能有效地开展调查。

因此,他今天来参加遗体告别仪式,还有另外一个目的——他要试图说服一个人。他站在礼堂门口的侧边,等待着这个人的出现。他不确定这人会不会来。

“你是简耀?”一个声音从他身后传来。简耀转过头,看见一个全色黑衣打扮的高个儿男人正一脸严肃地看着自己,在他的身后,站着两个彪形大汉。

“是……是我。”

“你说有要紧事找我?”

“是的,蔡……蔡伯……伯父。”

站在简耀面前的,正是本市最著名的企业家蔡云,小蔡的父亲。

“我常听建荣说起你,”蔡云没料到简耀是个结巴,微微皱了皱眉头,“他说你是他的老师,从你这儿学到了不少东西。”

“是他……他自己……上……上进,”简耀停顿了一下,“对……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我知道枪的事情你有责任,但本质上与你无关。何况凶手现在也死了,一切都结束了。”

“凶……凶手没……没死。”

“你说什么?”蔡云脸色一变,没有了之前的镇定。

简耀看了看蔡云,接着说:“金峰弄……弄错了。凶手另有……有其人。”

“够了!”

蔡云勃然大怒。

“你知道我一年给政府交多少税,有多少警察是靠我养活的吗?现在我的儿子没了,唯一的儿子,你们倒好,一会儿跟我说凶手自杀了,一会儿又说凶手另有其人,你们到底在玩什么啊,全是吃白饭的吗?!”

“伯父……”

“说!”

“您知……知道小蔡是怎……怎么牺……牺牲的吗?”

“啊?”蔡云一愣,顿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一定见……见到了凶……凶手,”简耀声音有些颤抖,“他完……完全可以选择离……离开,但他没……没有。他是为……为了真……真相而……死的。他是一个好……好警察。”

蔡云已是满脸泪痕。

简耀拿出笔记本,把写了满满一页纸的疑点给蔡云看。蔡云看过之后,表情极为复杂。

“您帮……帮我复……复职。我一定抓住……凶……凶手。”

简耀调查过了,蔡云是目前唯一有能力让案件延期以及帮自己复职的人。

蔡云陷入了沉思,而简耀耐心地等待着他的回应。过了一会儿,只见他朝远离人群的方向走了几步。简耀知道他要作决定了。

“我想办法让案件延期一段时间,并且帮你复职,而你只要做一件事,帮我报仇。”

“放……放心,抓……抓凶手是……我的工……作。”

“不只是抓住,”蔡云停顿了一下,“我要你用你的枪打爆那个浑蛋的头。”

简耀一脸愕然。

“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今年才22岁,正是大好年华啊。”蔡云感慨万千,“我请了全国最好的化妆师,昨天,你猜他跟我怎么说,他说,我儿子后脑勺的洞太大了,骨头粉碎,根本修复不了,只能用牛骨代替……”

蔡云完全说不下去了,泪水再次在他眼眶里打转。简耀也感到很难过,他想到如果死的是自己,那个瘫痪在床上的老爹该是多么绝望。

“你一定要答应我,”蔡云继续说道,“只要让那个王八蛋死,我做什么都愿意。”

简耀从他脸上看到了一个父亲的悲伤。

“答……答应。”

说完,简耀朝蔡云深深鞠了一躬,转身离开了。蔡云看着简耀远去的背影,恍惚觉得面前这位说话结巴的男孩像极了自己刚死去的儿子。

简耀当然不会真的答应蔡云的要求,用枪去打爆凶手的头。他很清楚警察的职责是抓人,而不是杀人。不过也不排除开枪的可能。凶手如此凶残,在面临危险时击毙他是唯一的选择。

蔡云的力量果然强大,不到一天,警徽和配枪重新回到了简耀的身上。不仅如此,他提出再多给一周去调查案情的申请,也被通过了。

“算你小子运气好。不过最多也就七天,七天一过,这案子也就算了结了。”金峰说。

复职后,简耀立即展开了工作。他提出让李诗诗回来帮自己,并给她安排了一项之前没有完成的任务:找出那部新闻作品中当事人刘一梅的家庭关系。

接着,他继续给乌青发邮件——距离上次发邮件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始终没有收到回信。

之后,简耀给华镜打了几个电话,想约他出来再聊聊那部新闻作品,但始终没人接听。挂了电话,他去了一趟奶茶店,买了一杯珍珠奶茶。当他嘴里嚼着糯米珍珠正在努力思考问题时,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华镜。

“简耀!快!快过来!”

电话那头传来华镜的吼叫声,把简耀吓了一跳。

“怎……怎么了?”

“我儿子……他……回来了!”

华镜惊恐不安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仿佛来自地狱的召唤。

离开家之后,晓楠几乎去了儿子可能会去的所有地方。学校、同学家、游戏厅、网吧,甚至河边。做图书编辑时她曾经编过一本有关青少年心理问题的书,作者通过大量的案例和数据分析,得出当今中国社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青少年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严重者可能会有自杀倾向。事到如今,她不确定自己的孩子心理到底有没有出问题。

一开始,她并不承认自己不了解儿子。她犯了做父母的通病——自以为是,总觉得自己把孩子从小养到大,怎么会不懂得孩子的心呢。但随着寻找的深入,她发现自己对儿子不仅不了解,还误解很深。无数的蛛丝马迹显示,她的儿子华柯克,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差生。而且还是一个未知的黑洞,因为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平时在做什么、脑子里在想什么。

但这并不影响晓楠继续不管不顾地找他,而且越是迷茫,越想找到他、得到答案。他才十八岁,即便与他重建母子关系也并不晚,只要他愿意回来,晓楠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

是的,她坚信儿子是离家出走,而非出了什么意外。这是一个母亲正常的美好愿景。离家出走意味着他只是一时赌气,意味着他是安全的,意味着他随时会回来。但要人命的是,她并不知道他何时回来。

等待是最残酷的,它不给你一个痛快,只是无休止地折磨你,消磨你的意志,让你逐渐拖垮自己。晓楠打印了一张华柯克的照片,拿在手上,见人就问,像个疯子。就这样,她在城市里游荡了三天。随着冬季的深入,街上的行人一点点地在减少,寒风像一群拿着藤条扫把的清洁工,不断抽打、驱赶她这个没人在意的母亲。

有一天,她实在饿得不行了,就走进一家面馆,点了碗雪菜肉丝面。在等待面上桌的过程中,店内温暖的暖气一层层融化了覆盖在她身上的雪,使她僵化许久的心开始复苏,身体慢慢恢复了知觉。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觉得有些东西就是命中注定的。该离开的总会离开,该回来的自然会回来。一切都应该听天由命。也许,儿子会自然而然地在某一时刻回到自己的怀抱。

然后,她就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被人推醒。她看见店长正笑盈盈地望着她,并告诉她店里马上就要打烊了,之前的那碗雪菜面已经胀干了,要不要重新为她下一碗。

她摇摇头,大口吃完了摆在桌上的面条。就在她打算离开的时候,店长递给她一张纸条。

“你刚才睡着的时候,有个人留给你的。”

“什么人?”晓楠一脸困惑。

“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

晓楠一惊,立即打开纸条,上面的字让她瞬间泪如雨下。

“妈妈,够了,快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