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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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雾霾红色预警。

简耀一早就打电话去地铁站核实过了,华镜没有撒谎,他的确掉下了站台,尿湿了裤子,弄丢了皮带。这么大的事,地铁工作人员斩钉截铁地表示不会记错。

既然如此,依照柳队长的指令,先放了华镜,然后由简耀负责继续盯着他——这倒是简耀最希望的,毕竟两人之间私下还有“合作”。

在护送华镜夫妇回家的路上,简耀脑子里一直在想另一件事。如果真如自己所想,那把银色的枪造成了社会危害,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原谅自己。

几年前,当他选择考警校的时候,曾遭到父亲严厉的阻拦。简父的意思是,即便去扫大街也不要当警察。

曾经也是警察的简父坐在轮椅上,满脸哀伤。一次执行任务,本是平时看来十分简单的抓赌行动,却意外遭到了赌徒的强烈反抗。那是在一幢星级酒店的五楼,当时窗户大开,那名赌徒企图跳窗逃跑,简父一个箭步冲上去想拖住他,没想到赌徒突然一侧身,身材高大的简父由于惯性没刹住,扑了个空,直接从窗台上翻了下去。

因为电缆的阻挡,简父捡回了一条命,却永远地失去了双腿,也失去了继续当警察的机会。此次事故被鉴定为工伤,单位给了他荣誉,补偿了一些钱,却补偿不了他继续健康活下去的心态。他完蛋了,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都再也没有站起来过。过了几年,妻子因病离世,留下身心残疾的他和十几岁的儿子简耀相依为命。

然而,他已经老了,根本控制不了儿子的人生选择。简耀在艺考受挫之后,根本没跟父亲商量就报考了警校。

简耀有自己的想法。长久以来,他都希望父亲好起来,不再纠结过去。他认为父亲一直在逃避,逃避自己的伤病,逃避回忆那段惨痛的经历。在大学里,他学过一些心理学,知道让心理病人痊愈的最好办法,就是帮助他正视自己,摆脱往事,不再逃避。

他之所以选择当警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帮助父亲重新去面对警察这项职业。他要治愈自己的父亲。他要让父亲看到,警察这项职业不仅无害,而且散发着崇高的光芒。他相信自己能做到。

职业生涯的前三年,他确实做到了,神速破案,擒拿罪犯,打击罪恶。他相信自己的成就父亲都看在眼里。他也明显感觉到了父亲的变化。从一开始的完全拒绝,到现在已经能听他讲一点案情,父亲的心理病在逐渐好转。有天晚上,他看见父亲偷偷抚摸曾经佩戴过的警徽。

然而,现在却出了这种事。不仅案件未破,还被凶手击倒,使危险性武器被带走。如果自己以一个失败警察的形象出现在父亲目前,那真的是糟糕透了。为此,他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负责枪线索的方磊似乎发现了什么。但奇怪的是,他却表现得很自然。依然粗放,依然大言不惭,依然刻薄地挤对简耀。这让简耀有点困惑。他发现自己才刚刚认识方磊这个人,表面粗犷,内心深不可测。他完全不知道方磊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尤其担心他会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给出让自己永不能翻身的一记重拳。

唯一的解决之道是尽快找到凶手。可是,目前真是一点头绪也没有。三个死者的死法虽然都跟暖气有关,但由于找不到他们之间的社会联系,根本无法从杀人动机上找突破口。留给警方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此时此刻每一分每一秒,凶手都有可能在实施犯罪。

“就送到这儿吧。谢谢你,简警官。”

华镜的话把简耀拉回到现实中,他这才发现已经不知不觉到了华镜家楼下的单元门口。

“对了,”华镜突然压低了声音,“我需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简耀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拿出一个U盘——里面包含着到目前为止有关这起案件的所有资料,当然,核心内容已经被简耀“加工”过了。

“感谢。”华镜伸出手掌准备拿过来,却发现简耀并没有放手的意思。

“怎么?”

简耀又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小盒子,两只手同时向前摊开。

“右……右手是你……要要的……资料,左手……是一个跟踪……录……录音……器。”

华镜依然不解地看着简耀。

“从现在起,我……要……二十四小时知……知道……你……在干吗,”简耀歇了一下,继续说,“这……这才……才叫……合……合作。”

华镜回头看晓楠,发现后者早已走进楼道了。他犹豫了一下,伸手把两样东西都接过来,塞进了口袋。

回到刑警队,一脸疲惫的简耀坐在靠椅上,嚼着刚买来的珍珠奶茶,这才能静下心来思考一些问题。

目前来看,华镜可能是一个突破口,但只能等待,太被动,还是需要主动寻找线索。对了,那些达明一派的歌也许有价值。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四首歌均出自同一张专辑。简耀打开电脑,开始搜索达明一派《神经》这张专辑。

《神经》,1989年12月由宝丽金唱片发行,全粤语演唱,是达明一派早期的代表专辑之一。

整张专辑算上首尾两首序曲,一共有十一首歌,曲目分别是:

01. 今天我愿你平安,阿门

02. 你情我愿

03. 诸神的黄昏

04. 皇后大盗

05. 天问

06. 排名不分先后左右忠奸

07. 十个救火的少年

08. 讲嘢

09. 爱弥留

10. 开口梦

11. God Save e Queenn

现在一共出现了四首歌,它们分别对应:

《天问》——锅炉房的尸体(身份未知)

《皇后大盗》——伍仟(劫匪)

《爱弥留》——菲菲(妓女)

《开口梦》——曹军(黑车司机)

还有七首歌曲没有涉及。如果按凶手的“战书”上所说,那么只剩两个谋杀对象了。七首歌,两个人,明显对不上,只能是其中的两首。反过来说,只要找出接下来的两首歌,就能找出下两个被害人。那么,是哪两首呢?

《今夜我愿你平安,阿门》和《God Save e Queenn》是序曲,都太短,而且没有歌词,可以排除。剩下的几首,《你情我愿》歌词写得有些莫名其妙,看不出任何信息;《诸神的黄昏》倒是写得大气磅礴,寓意深刻,跟《天问》近似,但也无法猜透;《讲嘢》充斥着广东哩语,有点意思,需要时间去揣摩;唯一从曲名就能看出所指的是《排名不分先后左右忠奸》和《十个救火的少年》。

假设华镜算一个,从他的特征和职业看,跟《排名不分先后左右忠奸》倒是有点接近,记者嘛,如果有职业道德的话,报道对象应该是“排名不分先后左右忠奸”;而《十个救火的少年》让简耀联想到了消防员,也许下一个被害者是消防员?

想到这儿,简耀让李诗诗帮忙查找一下T小区里所有的消防员名单。

过了一会儿,结果出来了。很意外,T小区竟没有一个消防员。

难道这些歌曲只是凶手故意放出的烟幕弹?

简耀感到有些沮丧,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回到家,华镜试图跟晓楠说几句话,但后者早早把自己关在了卧室。难道儿子真的失踪了?还不满二十四小时,再等等看吧。再说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他来到书房,打开电脑,仔细阅读起资料来。一晃五个小时过去了,华镜基本上看完了所有的资料,觉得眼睛累得不行,就闭上眼睛,把头靠在工作椅上想小眯一会儿。

没想到这一眯就睡过去了。等到华镜再次醒来,发现屋子里昏暗无比,没有开灯,电脑进入了睡眠模式,看看窗外已是傍晚,整个世界像一个巨卵,而他是一粒刚有了胎心的胚芽,在母体里微弱存活着。

他的身上多了一条毛毯。妻子进来过。她还关心自己。想到这儿,华镜有些感动。感动过后,他感到了剧烈的饥饿。

他将工作椅朝后挪了挪,腾出空间站起来,打开灯。拉开房门,客厅里空无一人。灯亮着。他走到客厅,喊了几声妻子的名字,无人应答。

安静令他感到恐惧。这份恐惧感瞬间盖过了饥饿感。

他急急忙忙奔向卧室,却被靠墙摆放着的边桌沿角撞到腰部,疼得他哇哇直叫。这时,他看见边桌上的花瓶下压着一张白纸,纸上似乎有字。他忍着痛把白纸抽了出来。

“我走了,去找儿子了,我可以没有你,但不能没有他。找到他,我就会回来,咱俩离婚。找不到他,我就不回来了。如果他回家了,你给我发条微信。不要给我打电话,我不会接。就这样。”

华镜看完,气得将纸条狠狠揉成一团,奋力往地上一掷,一直披在他肩上的毛毯不争气地滑落到了地上。

在不远处的另一幢居民楼上,一个高大的身影正站在落地窗前,透过高倍望远镜注视着华镜的一举一动。屋内漆黑一片。他把身体藏在厚重的窗帘布后面,纹丝不动,像个埋伏在草丛中的狙击手,瞄准敌人随时准备开枪射击。

过了一会儿,他离开窗边,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在沙发上坐下。电视里正在播放一部有关鸟的迁徙的纪录片。这部拍摄极为精致的影片他已经看过无数次了,但每次再看依然十分感动。不知为什么,那些生长在大自然中的鸟类扑腾着双翅在高空滑翔的时刻,让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宁静。这是他使自己平复下来的唯一办法,因为杀人,他长期处于焦虑的状态,手指和手腕不由自主地发抖。

从小到大,导师都把他当作野兽来训练。幽闭的地下室,昏暗潮湿的角落,肮脏的虫豸和鼠,还有沙包、棍棒、刀械、健身设备……从到这里的那天开始,每天除了基本的吃喝拉撒就是训练,十年如一日,一步也没有走到过地面上来。

除此之外,导师定期给他注射一种特殊的药物,不仅能弥补身体由于缺乏日照和新鲜空气而产生的缺陷,还能促进骨骼以及肌肉的迅速生长。他现在身高接近一米九,体重一百公斤左右,很难说不是得益于这种“仙药”。虽然他心里很清楚这种药物正在剧烈地伤害他的身体,这点可以从他糟糕的记忆力以及毫无起色的性能力明显地看出来。

他从来就没有勃起过。从来没有。也没有遗过精。在这个二十岁出头的年纪,他对女性充满了好奇,也通过书籍和影视完全了解性这回事,但就是无能为力。曾经有一次,他私自找过一个小姐。他想验证一下自己的判断。结果简直糟透了。那姑娘费尽功夫在他身上忙活了半天,什么也没得到。他提上裤子,扔下钱,落荒而逃。

他哭了。那是他长久以来的唯一一次哭泣,比训练时手指骨折还要痛苦。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过性方面的念头。

同时,他还经常失忆。并不是那种丢三落四,而是彻底失忆,是一段记忆从脑海中莫名其妙被抹去,就像喝酒喝断片了一样。可他从不喝酒,只喝热水。有的时候,他明明睡在床上,醒来却在电影院里,电影正放到一半;有的时候,他会无缘无故昏倒,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躺在浴缸里,浑身赤裸,满池都是白花花的泡泡,水还冒着热气。

他完全不记得失忆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记得一清二楚。他从来不会忘记某个电话或车牌号码,不会不记得某个时间点要去某个地方干某件事情,也不会忘记按导师的指令去杀人,当然也不会犯错——除了之前发生的那个小意外。

在地铁站,他拿走了华镜的皮带,并用它勒死了曹军。这是导师计划之外的事情(按照导师的计划,他假扮乘客拦下在电视台附近转悠的曹军,把他引到无人之地杀死,这一切他都完成得很漂亮)。虽然他明白导师说过“还不到时候杀死华镜”,但依然有些愤愤不平。

不死也不能让他好受!

他私自作了“嫁祸”的决定。但因为这次擅作主张,他被导师狠狠惩罚了一番。导师令他脱掉上衣,背着双手坐在椅子上,用皮带噼里啪啦把他抽了一顿,直到他整个上半身布满一道道紫红的血印,他咬紧牙关,硬是一声也没哼出来——做错事就应该承担后果,这是导师一直以来所教导的,即便他内心很是不服。

但导师之后做出的举动化解了一切。

导师把皮带丢到一边,轻轻地抱着他,极尽温柔地抚摸他光秃的头颅,满脸是泪。他求怀中的男孩原谅自己,说自己所做的这些不过是出于对他的保护与爱,他不愿看到自己的孩子(对,他是这么说的)因为犯错而遭遇灭顶之灾。他被导师这份真挚的告白和泪水感动了,于是再一次跪倒在地,向这位神一般的人物表示心悦诚服。

通过这十余年的训练,他的确成了一个顶尖的杀人机器。他明显感觉到自己身手比别人敏捷,力量超群,并熟悉各种搏斗技巧。起初,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到他经过导师的允许,第一次从地下走到地面,那种翻天覆地的变化才在他身上得以显现。

那天,他从睡梦中醒来,像往常一样去门口取这一天的食物。那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厚重的钢铁大门,每天早上(也可能是晚上,他并没有早晚概念),导师会把一天的食物(通常是按比例搭配的肉类、蔬果、水以及各类身体需要的维生素药片)从铁门下方的小口里塞进来。但这天却没有。不仅如此,他意外地闻到一股特殊的味道。是新鲜空气。他鼓起勇气转了一下门把手。门开了。

幽暗的灯光。逼仄的走廊。狭长的楼梯。清晰的出口。

顶开头上的铁板,空气像一群蜂鸟似的闯了进来。接着,他看到了天空。夜色迷蒙,没有星星,一轮不太明亮的满月悬挂在黑布上,像假的一样。

他爬了出来,发现自己置身某个居民区的一个人迹稀少的角落。黑夜给了他视觉适应外界的缓冲。虽然有些变化,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T小区。清风拂过,他尘封十年的记忆重启。

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导师将他带到这里,从脚下的这扇铁门钻了进去,再也没有出来。那起惨剧依然历历在目。每次想到眼睁睁看着最亲爱的人死在自己面前,仇恨的烈火就会在胸膛熊熊燃烧。

他要报复,要杀光他们,让他们陪葬。这是他活到今天的唯一动力,也是他愿意接受导师的残酷训练、成为杀人机器;愿意让那该死的“仙药”注入自己体内;愿意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牢里苦苦熬上十年的原因——一想到那些仇人就在自己头顶上快乐而麻木地活着,他就会像疯了一样加大训练强度,折磨、警醒自己。

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他真的无怨无悔,只要能报仇。他知道自己因为服用“仙药”,可能活在世上的日子并不长了,因此更加珍惜杀戮的辰光。

但一切又不可操之过急。这是导师的原话,他只能无条件遵守。导师给了他新的生命,给了他复仇的可能性,没有人比导师更值得尊敬的了。在这些年里,他一直苦苦追问导师,自己何时能出去,去杀那些王八蛋,但导师总是让他再等等,再等等。

这一天终于等到了。

破壳而出的那晚是几个月前的一个仲夏之夜。他像个初生的野牛在小区里漫无目的地游荡。他感觉一切都是新鲜的,浑身上下的肌肉紧绷,筋脉猛烈跳动,内心充满施展暴力的冲动,同时脑子异常清醒,耳聪目明。

他走到一棵树下,突然,从草丛里蹿出来一条大狗,直朝他扑了过来。也就是一刹那的工夫,他一只手掌张开,一把钳住了狗的脖子,一使劲,只听见咔嚓一声,大狗当即被掐断了咽喉,一命呜呼。他松开手,这只体重五十斤左右的狼狗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狗主人寻狗的声音由远及近,他迅速逃离了现场,回到地牢。

他既紧张又惊喜。是的,他鉴定了自己的力量,那已经足够强大。

接着,他在地上发现一封导师留给他的指令书。里面写的内容很简单:

复仇现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