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野人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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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与亚马孙野人发生遭遇战,我们五人探险队决定连夜赶路,按着地图上的标示,向着第一个坐标魔鬼桥挺近,我一边啃着干粮一边问秦四眼,当年的印加人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交通桥起这么一个晦气的名字。他分析道:“可能是因为当时生产力落后,造桥工艺比较粗糙,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古代人搞不清楚状况,总以为是鬼怪作祟,所以才想出这么一个名字。”

王清正走在我后边,他听到秦四眼的解释之后哈哈大笑,拍拍秦四眼的肩膀说:“你这个大讼棍真不是吹的,什么东西都能现编出来。”

秦四眼拍开他的贱手,鄙夷的道:“怎么,王大爷还有其他什么高见?”

王家大少爷这一路没少被秦四眼排挤,此刻话语权好不容易落在他手上,整个人都飘了起来,拍拍胸脯说:“少爷我读大学那会儿,你们这帮土鳖连印加国在哪儿都不知道呢!魔鬼桥在印加人的神话故事里是有典故的,绝不是你说的封建迷信那么简单。”

我们连夜赶路,难免有些困乏倦怠,我一听这其中另有名堂就故意激王少说:“什么典故不典故,不是你小子编出来欺骗广大群众的反动宣言吧?”

“你还别不行,少爷我可是从正儿八经的文献上读到的故事。纯西班牙文,要是没有我,你们这帮土鳖这辈子也别想看懂。”

胖子被他弄烦了,直接问:“你小子到底讲不讲,不讲一边呆着凉快去,老胡同志有的是段子。”

王清正生怕没人搭理他,拉了拉背包,在亚马孙丛林茫茫的夜色中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古老的印加神话。

据说很久以前有一位印加才俊,名叫卡尔卡,乳名卡卡。卡卡对创世神维拉科查十分虔诚,把工作换来的食物和水果都用做了供奉。后来他爱上了地主家的女儿恰斯卡。和所有美好的爱情传说一样,恰斯卡这个小姑娘美丽大方又善良,最重要的是,她一点儿都不嫌贫爱富,对卡卡也是一见钟情。

卡卡赶着家里仅有的小毛驴,去地主家提亲。老地主自然不肯把女儿嫁给一个穷小子,他语重心长的对卡卡说:“光有爱情顶个屁用,你买不起红烧肉那什么养俺闺女。这么跟你说吧,小伙子,到外边去奋斗吧,等房子票子都干到收了再回来娶媳妇。”

卡卡为了心爱的姑娘,毅然立下誓言,如果一年之内不能脱贫致富成为一名优秀的农民企业家,他就放弃美丽的恰斯卡从此不再出现。

卡卡走后,恰斯卡一如既往的每天等待着心上人归来,老地主也遵守自己的诺言,为女儿拒绝了一个又一个前来求婚的好青年,直到当时的印加国王查库特克出现在求婚的队伍中。老地主激动得不直到该说什么,差点儿脑溢血抽过去。这门亲事要是结成了,自己从今往后可就晋升为果张老爷了,连国王都要叫自己一声“亲爹”。这种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碰上的,不过老地主毕竟是读过书的人,懂得君子之道,他一边忍住心中的剧痛,一边对帕查库特克国王说:“皇上啊,这是真不怨小的,是您来晚了。小女已经答应要等那个叫卡卡的穷小子一年了,要不这样,您亲自跟俺闺女聊一聊,看看是不是能培养出一点儿感情。”

帕查库特克国王是什么人啊,一国之君,印加人的千古圣贤,哪能干出这种趁火打劫的下作事情?他听闻恰斯卡的誓言之后,立刻知难而退,一点儿也没为难人家。不过帕查库特克也是一个大情种,在离开地主家的时候,让士兵们现场凿了一条河出来,直通王都。他给这条河起名叫“阿其拉纳”,意思是为了美丽的姑娘而奔流的清水。

国王这一凿不要紧,求婚的队伍更加壮大了,其中有一个青年,是当地贵族的儿子,他为人正直,在族人中很有地位,对恰斯卡也是用情颇深,屡败屡战,竟然比国王帕查库特克还有毅力,不知不觉,一年的时限就快到了,而远去的卡卡一直没有消息传来,老地主觉得是时候给女儿筹备婚事了,于是把老贵族请到自己家里来喝茶,两个老头一边嗑瓜子一边商议着子女的婚事:“阿贵啊,你也知道俺闺女的驴脾气,总之一年之期不到,她是死活都不会嫁的,不过我琢磨着,卡卡那小子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赚够老婆本。你看这样啊,咱们把婚礼慢慢筹备起来,还有七天就满一年了,到时候花轿直接抬进门,咱们给孩子们把这个主给定了。”

老贵族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他说对老地主说:“咱们家那个傻小子对你家妞妞那是真上心。人都说妞妞等卡卡苦,我家傻小子又何尝不是真痴情。七天就七天吧,这么些日子都等了,他也不会在乎这最后的几天。”

两个贼老头喝着老酒唱着小曲儿就这么把儿女的婚事定在了七天之后,而此刻,那个幸福得连皇帝老子都羡慕的卡卡又死在什么地方苦挣钱呢?

答案是沿海盐场,古今中外,盐这个东西向来是受国家管制的,这块盐场的主人就是卡帕克。尤潘基亲王,情种皇帝的亲弟弟。卡卡在盐场表现出色,为人低调,宗教信仰异常坚定。盐场负责人十分欣赏卡卡,就将他推荐给亲王。卡帕克。尤潘基亲王因为当初竞选国家领导人的时候败给了当哥哥的,于是一气之下跑到沿海地区当起了土皇帝,他一看卡卡的资料,居然是老哥的情敌,顿时乐得前仰后翻,觉得自己给老哥一记耳光的时候到了。于是卡帕克。尤潘基亲王给予卡卡贵族的身份和相应的财富,以便他能够与心上人完婚,完成当初的誓言。

本来一切应该圆满结束了,偏偏卡卡这孩子是个死心眼。他琢磨从盐场赶回老家只要五天的功夫,于是在距离一年之前还有七天的时候,才向亲王告假上路,想着要给家乡父老来一个意外的惊喜。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一场罕见的暴雨突然袭来,冲走了卡卡的惊喜,给了他人生中最可怕的意外。

暴雨阻碍了卡卡的行程,原本只要走五天的路程,拖到了第七天,他被耽搁在离家乡一桥之隔的对岸,因为暴雨的冲刷桥梁早就在数天前被毁坏了。卡卡站在桥的这一边,甚至能看见对岸火红的婚队,这时离天亮只剩下一个小时的时间,卡卡与恰斯卡隔岸相望,心急如焚。风雨中几乎要绝望地跳下河去,直到恶魔马里克的声音响起:“年轻人,我欣赏你的勇气,可你们的主神维拉科查已经抛弃了你。只有我能帮助你,我可以为你搭建一座去对岸的桥,不过等你死后,要把灵魂交给我作为报酬,怎么样?”

卡卡只得答应了恶魔的条件,死马当活马医。两人约定,只要马里克在一个小时内为卡卡造一座通往对岸的桥,他就能获得卡卡的灵魂。马里克运用自己的神通,使山石都听从他的召唤朝河边涌来,不一会儿功夫,一座石桥即将完成。马里克心里很得意,因为不久他就能从竞争对手维拉科查那里抢到信仰者的灵魂。他哪知道维拉科查此刻已经躲在暗处,准备给这个勤劳的小恶魔来一个惊喜。

话说日头已经渐渐地露出了锋芒,整座桥旋刻就要完工,马里克选定了最后一块小石头去填补桥梁的缝隙。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块小小的石头就是不听他的命令,马里克十分气愤,可惜小石子就是雷打不动,因为伟大的创世神维拉科查正附着在它的底部,任凭马里克本领通天也无法驱使这枚承载着创世之神的石子。一根筋的恶魔就这么跟一颗小石头死耗着,也不知道换别的石子试试。

这时,远处的雄鸡开始打鸣,一个小时的约定已经到了,卡卡以最后一块石子为借口,赢得了与魔鬼的赌注。马里克因为一块无关紧要的小石子失去了到手的灵魂,他恼羞成怒,从此以这座石桥为界,与人类老死不相往来,而河岸那边自然被归入了马里克的地盘,再也没有人敢踏入那片魔鬼的土地。

我听得津津有味,对即将出现的魔鬼桥充满了期待。因为这个故事的原因,整个沉闷的旅途有了新的乐趣,我们讨论着魔鬼桥对岸的世界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夜。走着走着在队伍最前面的秃瓢忽然半蹲下去,高举右掌在空中捏成了一个拳头,我知道这是前方发生紧急情况的手势,立刻横开手臂挡住了后面几个人。

胖子等人一直在后面闲聊,被我猛地一栏,纷纷停止了说话,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我压低了身体,向他们比划了一个匍匐的手势,然后慢慢地向最前面的秃瓢靠了过去。

在距离他一两百米的地方,我透过茂密的树林看到了零星的火光,渐渐地有一些嘈杂声传了过来,秃瓢爬在我前面的草丛里一动不动,我一边向他靠近一边在心底暗骂自己疏忽,只顾着想那些天马行空的鬼怪故事,居然忘记留心周围的情况。

秃瓢听见我的动静,缓缓地向旁边挪了一下,然后指着树丛对面说:“咱们这次算是撞枪口上了,整窝的亚马孙野人。”

我拨开眼前的树枝一看,安安咂舌可不是正赶上野人开大会,河岸边的空地上驻扎着三四十号身材高大、披头散发的亚马孙野人。其中有男有女,还有不少小孩混迹其中。个个衣衫褴褛,脸上不知道涂了什么东西,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烁着诡异的蓝光。不远处的河堤上,有一堆乱石岗,地上齐刷刷地排着四五具野人的尸体,我认出其中身材最高大的那个正是被胖子打死的石斧野人,就对秃瓢说:“他们可能是聚集在这里,为死去的同胞举行葬礼,不过怎么会死这么多人。我记得被咱们枪毙的野人只有一个呀。”秃瓢点点头:“我和少爷当时被三四个野人包围,所以不敢恋战,只是放了几枪吓唬他们。剩下的几个野人不可能是我们打死的。”

河岸上的野人先后举起了火把,嘴里喊着奇怪的口号围成一圈,然后开始绕着篝火乱舞。他们在夜色中摇晃的身影如同一群刚从棺冢里爬出来的孤魂野鬼,十分瘆人。这时胖子也钻到了我身边,他一看眼前的景象忍不住说道:“野人代表大会啊这是,从哪儿冒出来这么多土着。哎呀妈呀,地上那个不是下午被我们打死的大斧头吗?怎么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

我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安全地从这里绕出去,不能被他们发现。胖子你负责带四眼和王少先撤,我和秃瓢留下来放哨。你们一个一个地走,不要打枪。”

胖子不肯让我和秃瓢配合:“打掩护这种工作交给他我不放心,我留下。”

我说:“就是因为不放心才让他留下,万一王家的人都撤出去了,回头再开一枪,我们俩不就都暴露了。”

胖子朝我竖了个大拇指,一拍秃瓢的肩,然后带着秦四眼和王少慢慢地退出了树林。树叶被人刮动的咯吱咯吱地响,我紧张第观望着河堤上的野人,生怕他们发现自己的领地有外人闯入。从我们匍匐的树林到河堤之间的距离,不过三四百米。我躲在草丛里几乎能感觉到篝火的热量。我回头看了一眼,王少和秦四眼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外,胖子向我招了一下手,表示他也要撤出去了。我点点头催她快走,这时河堤上忽然传来雷鸣般的欢呼声,我嗓子一紧,急忙端起步枪瞄准对面,透过瞄准器看到的,却是一个身穿热带作业服的亚洲女人被几个凶猛的野人从岸边的乱石岗后面拖了出来。她被人揪住了衣领,不住地挣扎,两手被人捆在了身后,一个劲儿地往地上蹲,不肯跟着野人往前走。这女人的力气着实不小,几个野人连拖带扛才把她带到了篝火边上。周围的野人一看见她,纷纷露出了愤怒的表情,几个小孩朝着她龇牙咧嘴,还不时用石头砸她。那个女人虽然一脸硬气,不过连续被几块鹅卵石砸中了头部,头上已经开始冒血。

胖子本来已经准备撤出去了,一听动静又折了回来,他也看到了这可怕的一幕,拉开保险杠就要开枪。秃瓢扣住他的扳机:“这事跟咱们没关系,你现在开枪不但救不了她,还会把咱们都搭进去。”

胖子一把推开秃瓢,开始瞄准:“去你娘的,是个男人就跟老子一起干,我肏,看老子怎么收拾这帮孙子。”

秃瓢让我赶紧劝劝胖子千万不能意气用事,我说对不住了刘大哥,在这件事情上,我是坚决站在我兄弟这边的,见死不救的事,咱干不出来。我对胖子说:“盯着他们领头的打,枪一响我就冲过去,到时候务必火力掩护我。”

胖子说:“OK,这次哥们儿就不跟你抢头功了,你快去快回,人家闺女正遭罪呢!”

秃瓢狠狠地在地上捶了一拳,对我说:“这事你不能一个人去,他们数量太多,我和你一起冲。”

我刚准备夸他两句,胖子已经“咚”地一声冒失地亮了家伙,可惜准星太差,没打中野人首领。河岸上的野人们被枪声吓得魂飞魄散,男人们尖叫着挥舞起石制的武器对着空气乱砍,女人拉着孩子四处躲藏。我和秃瓢看准了机会,一跃而起,一手操着半自动瓦尔特,一手反握军用匕首,奔着河滩飞快地冲了过去。

原本被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得六神无主的野人,此刻一看树林藏着人,倒也没那么害怕了。他们一旦确定了敌人同样是人类,而非神秘莫测、不可捉摸的神灵之后,立刻恢复了战斗的意识。十来个粗壮的野人,提起长矛石斧迎着我们冲了上来。我们处在奔跑状态下,想要瞄准十分困难,我连开了几枪,一点儿准头都没有,眼看就要与野人正面遭遇,索性把瓦尔特别在了裤腰带上,单手将匕首换了上来。

野人头领更是因为刚才那一枪丢了面子,此刻恼羞成怒高举着巨大的石斧径直朝我砸了下来。我先前吃过这种重型兵器的苦,此刻不敢硬拼,侧过身用匕首做了一个格挡,远远地避开了正面攻击。秃瓢给商会老大当了大半辈子保膘,遇敌经验丰富,身手自然也比我漂亮许多,他一手持枪一手用匕首,在大群野人中间来回游走,动作干脆利落,转眼间已经杀到了篝火堆附近。

为了方便他救人,吸引对方注意的重担就落在了我肩上,我一边与野人头领周旋,一边学着他们的声音胡乱喊叫,想借此把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我身上。没想到这一招还真管用,原本聚集在篝火附近的野人听见我的喊叫后,纷纷向我这边跑了过来。为了给秃瓢创造时间上的空隙,我一边放枪一边撤开了脚丫子绕着河滩奔命,野人见到我,就好像看见了什么新奇的猎物,死死地跟在我身后狂追不止。我一边努力兜圈子,一边在心中祈祷,希望秃瓢手上的动作能够快一些,要不然,没等他把人救出来,我这条小命就要倒贴进去了。

我跑的正带劲个,脚下忽然一沉,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住了,整个人失去重心,狠狠地摔了下去,河岸上参差不平的石头顿时把我浑身刮了个血肉模糊,手中的枪也在瞬间飞了出去。低头一看,原来是野人自制的投掷器,这种用两块圆石头和一条短绳制作而成的投掷器,我曾经在博物馆里见过,Shirley杨介绍过这是印第安人捕猎时用来捕捉猎物、防止猎物走脱的战略武器。中国古代也曾有过相似的投掷器。这种武器十分适合在一马平川的平原地区使用,配合骑兵的冲刺,威力无穷。想不到我这个手持现代火器的文明人,此刻居然栽在了千年前就存放在的冷兵器手上。我的双脚被投掷器死死地捆在一起,别说是跑了,就连爬都爬不起来,只好一边用屁股往后挪,一边用匕首割绳子,也不知道投掷器上的绳索使用什么东西制成,又粗又韧,连精钢打造的军用匕首都条不断它。

跟在我屁股后面的野人一看我被他们擒住了,得意地大笑起来,两手高举长矛不住地大叫,带头的野人首领回头对着部下吆喝了几句,随后光着脚大步流星地朝我跑了过来。

我一看两人的距离只剩下十来步,忍不住喊道:“胖子,快开枪,哥们儿要遭殃了。”

树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只听胖子大叫一声:“肏他娘的老王八蛋,给爷配的都是些什么二手货,卡壳了老胡,我这就来救你!”

话音刚落,一个白白胖胖的身影猛地从树林里扑了出来,野人头领被他这么一扑,差点儿把五脏六腑都给撞出来。我急忙滚到一边费力地解起了投掷器。我说胖子为什么躲在林子里不给我们打掩护,原来是步枪卡壳了。难怪他一直没动静,估计是被逼急了,直接丢下枪从旁边绕过来的。

秃瓢那边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他还没来得及靠近地上的女人,就被守护在尸体周围的野人发现了。此刻以一敌十,可以说是腹背受敌。那个女人先前被石头砸晕了失去知觉,现在睁开眼睛一看,立刻用中文喊:“枪!”

我刚解开脚上的绳子,一听这女人说要枪,以为她是被吓坏了,心说这位女同志,你手还被人家捆着呢,要枪顶个鸟用啊!没想到那女人喊完之后,立刻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她从地上坐了起来,然后整个人向火堆仰去,硬是用滚烫的篝火将反捆在背上的绳子烧断。随后她一个箭步弹跳起来,俯身捡起我摔落的瓦尔特,“呯”、“呯”连开数枪。

“我肏,这娘们儿吓傻了吧!”胖子指着她大叫,“她打地上的尸体干什么?”

我也没想到她不惜烧伤自己,最后只是为了给排列在石滩上的野人尸体补上几枪。难道她真是因为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变成了傻子?

“看什么看,你们才是傻子。光头的,快点儿瞄准那些尸体!”

那女人一边拿枪指着地上的尸体,一边向秃瓢靠近。说来也怪,原本占据了优势的野人们,一见她用枪瞄准了尸体,纷纷露出了恐惧的神情,有几个人甚至丢下了手中的长矛,朝我们跪了下去。

难道在这些亚马孙野人的概念里,死人竟然比活人还要重要?他们的尸身是毁不得的?像是为了印证我的猜测,领头的野人毫不犹豫地丢下了手中的石斧,其他野人见到首领投降,也不敢反抗,乖乖地丢下了武器。

秃瓢用枪指着地上的尸体问我:“咱们怎么出去,一直这么耗着不是个事,少爷还在外面等着咱们。”

胖子捡起地上的长矛,往肩上一扛说:“这么大的动静你家少爷都没杀回来,估计已经跑远了,不用担心。依我看,咱们不如把这些野人的尸体背上,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给他们放下。”

用尸体当人质这还真是闻所未闻的奇谈,我对胖子说:“既然这些尸体对他们来说如此重要,他们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必然一直尾随着咱们,咱们总不能一路都扛着这些尸体做挡箭牌。”

一时间我们进退维谷,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安全地从大批野人的包围圈里走出去,只要我们一离开这些尸体,野人们必定会群涌而至,将我们四个活活撕碎。

这时,那个女人看了我们一眼问:“有一个地方,我保证他们不敢跟上来。你们几个敢不敢跟我走?”

之前我们救她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至于她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出现在雨林深处,又是为何被野人俘虏,这些具体的情况可以说是一概不知。现在她忽然提出让我们跟她走,又问我们“敢不敢”,不得不让人生疑。秃瓢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这是在怪我们当初不分青红皂白冲出来搅这趟浑水,可扪心自问,即使再来一次,我依旧会选择救人。